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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流程《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已于2022年开始公开征求意见
上海市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流程《本市建设项目涉及土地房屋征收工作程序》1 提前开展权属调查2 核发选址和用地预审3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土地收回4 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5 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及登记确认6 制定补偿方案7 发布补偿方案公告8 组
2022-06-08 -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协议正版
《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规定,制定《上海市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相关示范文本》,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2-06-08 -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最新版已于2021年11月进行立法调研为新法修订奠基
《上海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11月19日、22日、23日,市规划资源局组织召开三场立法专题调研会,对《上海市实施办法》修订的意见和建议。相关规定与土地管理实践之间的差异、土地管理工作实际操作中遇到的希望通过立法解决的具体
2022-06-08 -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征收土地预公告后一年内不得新建、改建、扩建,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上海市征收集体土地房屋补偿规定》第十四条(建制撤销的居住房屋补偿)前款规定的上海市货币补偿金额计算公式为:(房屋建安重置结合成新单价+同区域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土地使用权基价+价格补贴)×房屋建筑面积。第十五条(建制不撤销的
2022-06-08 -
《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是对予以保留、建筑结构较好建筑标准低的住房进行改造,自2020年3月1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4年12月31日
《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管理办法》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是指对城市规划予以保留、建筑结构较好、但建筑标准较低的住房进行综合改造并完善配套设施的行为。上海市旧住房综合改造应当遵循“业主(公房承租人)自愿、政府扶持、因地制宜、分类改造”的
2022-06-08 -
《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自2022年4月1日起实施,有效期至2027年3月31日
《上海市被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农业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办法》第十条(生活补贴费)征地单位可为就业阶段人员一次性缴纳生活补贴费,在安置补助费中列支。生活补贴费标准,按照当年本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确定。具体办法,由区政府制定。第十一
2022-06-08 -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拥有多处宅基地的村民不能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自2019年5月5日起施行
《上海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禁止建房的情形)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农户,不得申请宅基地新建住房,或者对原有住房进行改建、扩建或者翻建:(一)拥有多处宅基地的;(二)已有宅基地上存在违法用地、违法建筑等情况,未按照相关规定完成
2022-06-08 -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2022年暂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1年版本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十一条(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实施的行为)房屋征收范围确定后,不得在房屋征收范围内实施新建、扩建、改建房屋及其附属物和改变房屋、土地用途等不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房屋
2022-06-08 -
河北省邯郸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鼓励对2000年以后建成的城镇老旧小区实施改造
河北省邯郸市《全面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邯郸市大力推进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进一步完善我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制度框架、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2021年,全市完成465个老旧小区改造任务;到2022年底,2000年底前建成需改造的城镇老旧
2022-06-07 -
河北省《邯郸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将对建筑结构差、安全标准低等不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性建筑实施拆除重建
河北省《邯郸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暂行)》对建筑结构差、安全标准低等不具有保留价值的非保护性建筑实施拆除重建。重建项目经充分论证后可依法依规适当放宽容积率等规划指标,允许建筑高度适度提高。第六条 河北省邯郸市城市更新项目来源:(一)人民
2022-06-07 -
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邯郸市中心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第七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城市居民住宅楼房,按照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 2倍进行补偿。第八条 河北省邯郸市征收城市居民住宅单层平房,按照证载合法建筑面积1︰1 6倍进行补偿。第九条
2022-06-07 -
河北省《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18年4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河北省《邯郸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九条 河北省邯郸市规划部门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控制性详细规划划定项目征收范围,由区房屋征收部门在征收区域内公布。自房屋征收范围公布之日起,被征收房屋范围内的单位和个人不得实施下列增加
2022-06-07 -
河北省《邢台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改造范围是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小区
河北省《邢台市推进老旧小区改造工作实施方案》河北省邢台市老旧小区是指2000年(含)前建成的环境条件差、配套设施不全或破损严重、无障碍建设缺失、管理服务机制不健全,且不宜整体拆除重建的居住小区以及住宅楼。河北省邢台市老旧小区改造包含安全
2022-06-07 -
河北省《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7个涉及居民34483户
河北省《邢台市2021年老旧小区改造工作方案》河北省邢台市2021年,全市计划改造城镇老旧小区327个,涉及15个县(市、区),建筑面积292 87万平方米,惠及居民34483户。重点改造2000年底前建成的老旧小区,分为基础类、完善类和提升类三类,附件:河
2022-06-07 -
河北省《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产权调换房屋的过渡期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2022年暂未做调整,将继续沿用2014年版本
河北省《衡水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二十五条 河北省衡水市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第二十八条 河北省衡水市产权调换房屋的过渡期限:6层以下的不超过18个月,11层以下的不超过24个月,12层以上的不
2022-06-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