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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广州城市拆迁:唯一住房划入征收范围后镇政府以没有规划许可为由认定为违法建筑
2013年7月陈先生向村集体提交申请建房并填写《建房申请书》。并取得村集体同意。该房屋完工后是全家唯一住房。2019年案涉房屋被划入征收范围,当地镇政府却以陈先生房屋没有办理规划许可手续为由,将案涉房屋认定为违法建筑,并按照违法建筑的处理
2021-02-04 -
贵州铜川城市拆迁:房屋面临征收申请公开批准文件,省政府以没有利害关系为由驳回申请
陈先生于2019年12月12日向贵州省人民政府提出复议申请,2020年1月19日,陈先生收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复议决定书,维持了《XXX号批复》,之后,2020年8月18日,陈先生又收到了贵州省人民政府作出的第二份复议决定书,该复议决定书认定《XXX号批
2021-02-02 -
河南洛阳城市拆迁: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不合法上诉被驳回,二审法院撤销重作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发现该征收补偿决定在事实上和程序上均违法。律师指导吕女士向洛阳市某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依法撤销该《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一审法院驳回了吕女士的诉讼请求,吕女士不服一审判决,在京平拆迁律师
2021-01-29 -
湖南长沙城市拆迁:离婚后夫妻共有产权房屋拆迁不能只与其中一人签订拆迁补偿协议
湖南省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某区分局明知其是房屋的合法所有权人,明知第三人张先生不是安置协议签订的适格主体,为了规避公平合理的补偿,故意与第三人张先生签订拆迁补偿协议,损害了其合法权益。在京平拆迁律师的指导下龙女士提起行政诉讼,请
2021-01-28 -
广西北海城市拆迁:十二亩虾塘惨遭违法施工强行填平,申请公安局查处无回应
林女士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北海市某区拥有十二亩虾塘并一直在此经营。当地被纳入征收范围,因征收补偿标准原因,林女士一直未与征收方签订征收补偿协议。19年5月有不明身份人员在未经与林女士协商下,强行违法施工填平虾塘。
2021-01-26 -
四川重庆城市拆迁:法院判决镇人民政府越权拆除房屋签订的补偿协议无效
谢先生甲在四川省重庆市永川区某镇有一处房屋并居住于此。2018年10月与原告谢先生甲与被告某镇政府签订拆迁补偿协议,同年11月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将拆迁补偿款打入谢先生甲的账户中,后拆除了案涉房屋。谢先生乙为谢先生甲的哥哥且为监护
2021-01-14 -
重庆永川城市拆迁:判决确认镇政府拆除房屋违法,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
通过向重庆市永川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得知是某镇政府对其房屋进行了强制拆除。与此同时,谢先生通过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确认其与被告重庆市永川区某镇人民政府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书无效。法院经过审理,支持了京平律师的观点,判决如下:
2021-01-11 -
福建厦门城市拆迁:区政府张贴的《房屋征收范围公告》未记载《征地批复》的内容
京平拆迁律师认为,某区政府张贴的《房屋征收范围公告》附件并未记载《征地批复》的内容,复议申请应当从申请人知道或应当知道该批复内容之日起算,因此的复议申请起算时间应当从申请信息公开之日起算,钟先生等人的复议申请没有超过期限;法院经过
2021-01-04 -
湖北荆州城市拆迁:旧城改造征收申请公开征收信息,征收办收到申请却未公开称未收到
荆州市某区征收办答辩称没有收到李先生和罗女士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因而没有做出公开及答复的义务。李先生与罗女士则向法院提交了中国邮政EMS特快专递的邮寄底单、妥投证明,足以证明向荆州市某区征收办提出了信息公开申请,而荆州市某区征收办也
2020-12-29 -
河南商丘城市拆迁:以低于附近房价的评估价格出具征收决定,房屋置换补偿描述不明
2019年11月某县政府将评估报告送至张先生处。2019年12月某县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其中提供了两种补偿方式,且需在15日内选择补偿方式,过期则视为货币补偿。后双方未能就征收补偿安置问题达成一致。2020年4月某县政府向张先生出具房屋征收补
2020-12-17 -
河南洛阳城市拆迁:19年前年将户口迁入河南洛阳某街道,《村民户口册》中却没有自己
刘女士于2000年将户口迁入河南省洛阳市某街道办事处村民委员会,2019年,刘女士发现村委会公告栏张贴的《村民户口册》中没有自己的信息记录,刘女士认为该村的行为侵犯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向某街道办事处申请依法处理,而某街道办事处作出的答复意见
2020-12-17 -
湖南长沙城市拆迁:没有正当授权手续城中村改造指挥部越权执法出具《告知书》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后,分析了案件的详细情况,并制定了完备的维权策略。首先,律师指出虽然该城中村改造指挥部出具了《告知书》,但某街道办才应为本案的适格被告。另外,虽然文先生房屋存在部分违章建筑,但某街道办改建指挥部出具的《告知书》及断
2020-12-14 -
陕西宝鸡城市拆迁:因城中村改造房屋被拆向区政府申请赔偿被拒
在征收拆迁补偿还未达成一致的情况下,2016年9月11日,该房屋被强制拆除,于先生认为这严重侵犯其合法权益,将区政府的该强拆行为起诉至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区政府强制拆除其房屋的行为违法。之后2018年6月14日,于先生向区政府提出赔偿申请,两
2020-12-11 -
山东省菏泽城市拆迁:棚户区改造征收范围内的房屋应给予合理征收补偿
2018年常女士的房屋又被纳入到了棚户区改造范围,对常女士的房屋也进行了测量评估,并作出了估价报告。因此,常女士与该县政府作出的涉案房屋征收决定具有法律上的利害关系。这一征收行为直接影响到常女士的权利义务,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
2020-12-04 -
天津城市拆迁:无权属证书房屋被拆,损害自身合法权益,可以选择诉讼手段维护利益
京平拆迁律师提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行政机关强制拆除自己的房屋,作为行政相对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人民法院不能以相对人欠缺诉的正当利益,不具有司法救济的必要性为由,裁定驳回相对人的起诉。
2020-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