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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市辖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补充规定(试行)》与之前出台的相关政策不一致的,以本补充规定为准
搬迁户选择公寓房安置的,置换比例如下:框架结构1:1 3;砖混结构1:1 2;砖木结构1:1 1。低层复式楼分两层“见天”和两层“见地”复式楼。选择“见天”复式楼安置,置换比例为:框架结构1:0 9;砖混结构1:0 8;砖木结构1:0 7。选择“见地”复式楼
2023-03-30 -
广西《隆安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指导标准》自2020年9月24日起实施,有效期三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正)、《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南府规〔2020〕12号)及《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宁
2023-03-30 -
广西钦州市《钦北区集体土地征收及房屋搬迁补偿安置管理暂行办法》2023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第二十四条 符合安置条件的被搬迁户选择货币补偿安置的,对其符合补偿规定的房屋和房屋占用的宅基地分别给予补偿。(一)对房屋的补偿按第三章第一节的规定执行。(二)宅基地补偿:1 宅基地面积不超过100平方米的,根据被搬迁房屋面积及实际情况对宅
2023-03-30 -
广西《荔浦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新一轮建设用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2023年未做调整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桂政办函〔2020〕5号)》和《桂林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市政规〔2020〕11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更新了《荔浦市建设用地征收林(果、竹)木、农作
2023-03-30 -
广西《武宣县征收(收回)土地及房屋拆迁补偿标准》2023年未做修订将继续沿用2020年施行版本
广西武宣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1 第一区片武宣镇各村民委:47667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9067元 亩和安置补助费28600元 亩)。2 第二区片二塘镇、三里镇各村民委:44940元 亩(其中土地补偿费17976元 亩和安置补助费26964元 亩)。3 第
2023-03-30 -
海南省《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自2021年12月21日起实施,有效期5年
征收住宅类房屋,符合《海口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办法》第四条第(一)项规定条件的,按证件记载的面积补偿安置;符合本办法第四条第(二)项规定条件的,按区人民政府认定的房屋面积补偿安置。选择货币补偿的,按照被征收房屋评估价给予补偿。
2023-03-28 -
《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办法》自2022年12月1日起施行
第三条 自建房屋所有权人是自建房屋安全责任人。使用人、管理人应当按照房屋使用性质和用途合理使用、尽责管理房屋,并依法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023-02-03 -
新版《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自2023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二十四条 违反《安徽省自建房屋安全管理条例》第八条第四项规定,自建房屋安全责任人不配合自建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应急处置等管理工作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一万元
2023-02-03 -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自2021年6月16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第三十九条 本市执行住宅房屋最低补偿面积制度。征收一个住宅房屋,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建筑面积不足40平方米的,按40平方米计算建筑面积。
2022-12-28 -
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规程》自2021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规程》(一)申请征收。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房屋的建设活动,建设单位应根据《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以下称《实施办法》)第十四条规定,向被征收房屋所在地区、县房屋征收部门提
2022-12-28 -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自2022年4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三年
甘肃省《兰州市城市更新实施办法》已经2022年4月16日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合理布局、少拆多改。结合城市体检评估,精准查找城市建设和发展中的短板和不足,推动实施城市更新行动。坚持“留改拆”并举,以保留利用、优化改造为主,拆旧建新
2022-12-28 -
新版《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21年7月28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十五次会议修订通过
新版《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于2021年7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甘肃省城乡规划条例》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
2022-12-28 -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已于2021年11月26日通过甘肃省第十三届人大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修改
新版甘肃省《兰州市城乡规划条例》通过2021年11月26日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批准的《关于修改〈兰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等七部法规的决定》修正)
2022-12-28 -
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调查认定处理意见》自2021年6月29日起施行,有效期5年
甘肃省《兰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经登记建筑及其他特殊情况的调查认定处理意见》四、认定和处理的标准(一)未经登记建筑,按照以下方式进行处理:1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建造的房屋,按100%建筑面积及非经营性用途、实际结构、实际性质对待:
2022-12-28 -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最新修订版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甘肃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已由甘肃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11月26日修订通过,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12-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