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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照1:2的比例进行调换,2020年执行
《桂平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暂行办法》第十六条 广西桂平市征收合法住宅房屋时选择产权调换的,按符合安置的房屋占地面积与安置房屋建筑面积1:2的比例进行调换。安置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不足部分按第十一条确定的宅基地补偿价格50%给
2022-05-23 -
广西《藤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货币化安置的补助标准分为35万元/亩和30万元/亩两种,2020年执行
《藤县征收农村集体土地留用地货币化安置暂行办法》第六条 根据征地所在片区的经济发展水平和土地价格因素,广西藤县全县留用地货币化安置的补助标准以乡镇为单元划分,按下列两类标准执行:(一)藤州镇、塘步镇、濛江镇、太平镇、和平镇、天平镇、
2022-05-23 -
广西2022年最新版《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出炉
《防城港市城区集体土地征收拆迁补偿及安置办法》实施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征收集体土地不分区域、不分地类,统一按每亩33600元(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执行。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按照附件1的标准执行。广西防城港市征收集体土地上的住宅
2022-05-23 -
广西壮族自治区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广西全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统一年产值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2020年1月1日前,已经获得有批准权限的人民政府批准的土地征收,其征地补偿及征地程序按照已批准的征收土地
2022-05-18 -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实施通过2019年第十三届人大第十次会议第二次修正
《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01年7月29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九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五次会议通过,2016年11月30日广西壮族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地方性法
2022-05-18 -
《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规定危房改造新建房屋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
《关于严控农村危房改造新建房屋面积的通知》危房改造新建房屋要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关于农村宅基地面积管控要求,建筑层数控制在一层,建筑面积最大不得超过110平方米。原址重建中原宅基地面积较小、不足60平方米的,可建两层,但建筑面积最大不得
2022-05-12 -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乡镇政府要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
《江西省农业农村厅 江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规范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的通知》乡镇政府要切实承担起宅基地审批和管理职责。村级组织要健全宅基地申请审核有关制度,确保宅基地分配使用公开、公平、公正。乡镇政府要严肃查处未依法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
2022-05-11 -
《关于转发〈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的通知》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一条 为规范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程序和方法,为农村危房改造提供可靠依据,对《农村危险房屋鉴定技术导则(试行)》修订后形成《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第二条 《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适用于一、二
2022-05-11 -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危房改造新建房屋的一般农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
《江西省2021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对未享受过农村住房保障政策支持且依靠自身力量无法解决住房安全问题的其他脱贫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农村低保户、低保边缘家庭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抗震改造新建房屋的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参照危房改造补助
2022-05-11 -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不得挤占、挪用、截留农村危房改造资金
《江西省农村危房改造资金管理办法》第八条 各地要按照规定的资金用途分配使用补助资金,不得将补助资金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等与基本住房安全保障无关的支出,不得在补助资金中提取工作经费。第十二条 各级财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严格按规定使用补
2022-05-11 -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特困人员补助2.2万元以上,禁止使用补助资金进行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
《江西省2020年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农村危房改造要达到15年以上安全期限。禁止使用补助资金单独进行粉刷、装饰等与提升住房安全性无关的改造行为;。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每户补助不低于2 2万元;低保户每户补助不低于2万元。对建档
2022-05-11 -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公布实施,规定了城镇老旧小区基础设施改造技术规范和标准
《江西省城镇老旧小区改造技术导则(试行)》由江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管理,老旧小区改造包括基础设施改造与完善、房屋修缮整治、居住环境整治与提升、服务设施完善与提升等方面内容。在全省范围内普及城镇老旧小区的基础性改造,统筹考虑“水、
2022-05-11 -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建设用地范围内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与农民公寓房安置管理办法》确定了位于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标准
江西省抚州市城市规划区内的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选择货币补偿规定:主房补偿面积按主房建筑面积1:1的比例计算,补偿单价按货币补偿价单价计算。被征收主房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60㎡的,按人均60㎡的标准确定补偿面积,但补足部分的补偿按货币补偿价
2022-05-11 -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最新版2022年暂未修订将继续沿用2007年版本
《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已经2007年9月8日省人民政府第6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的协调、裁决,适用《江西省征地补偿安置标准争议协调裁决办法》。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第
2022-05-11 -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棚户区改造安置住房优先考虑原地和就近安置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棚户区改造工作的实施意见》严格执行房屋征收等有关法律法规,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禁止强拆强迁。要妥善处理棚户区改造中出现的矛盾纠纷,确保社会稳定。棚户区改造实行实物安置和货币补偿相结合,由棚户区居民自愿选
2022-05-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