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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内蒙古自治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有关事宜的通知,(四)依法确定补偿标准。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应当按照同等建筑面积、类似新建商品住宅市场价格予以补偿。征收非住宅房屋的,按照
2022-04-01 -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补偿方案》只对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锡林浩特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项目补偿方案》只对生活用房及其附属设施进行补偿,2022年现行有效,内蒙古锡林浩特市被征收房屋主体为平房调换至多层楼房的,按照建筑面积1:1 2比例调换;被征收房屋主体为平房调换至高层楼房的,按照
2022-04-01 -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通辽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四条 内蒙古通辽市被征收人选择货币补偿的房屋征收补偿金额按以下标准执行。(一)住宅平房价值的补偿,按照房屋产权证标注的建筑面积的1 3倍乘以评估价格计算,1 3倍后不足50平
2022-04-01 -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多伦县农村宅基地管理办法》宅基地面积低于规定标准的可申请申请新的宅基地,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四条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申请使用宅基地:(一)已依法登记结婚或者本户中有两名以上已达法定婚龄的未婚子女需要分户的;(三)外
2022-04-01 -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破旧房屋拆除指导意见》出炉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农村牧区破旧房屋拆除指导意见》出炉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破旧房屋拆除办法(一)易地扶贫搬迁后原有院落无偿拆除。(二)危房改造新建住房后,原有住房无偿拆除。(三)闲置破烂院落和残垣断壁给予适
2022-04-01 -
内蒙古《镶黄旗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出炉永久性占用草场、料场补偿标准1960元
内蒙古《镶黄旗农村公路建设用地补偿标准》出炉永久性占用草场、料场补偿标准1960元,三、镶黄旗农村公路征地补偿标准(一)永久性占用草场和料场补偿标准:每亩草场补偿93 33元,按30倍补偿计算:93 33元×30倍×70%=1960元。(二)临时性占用草场补
2022-04-01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工作有关事宜的通知》明确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范围改造和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建议应当明确以下内容:1 改造范围和现状。包括改造位置、面积、土地类别及比例
2022-04-01 -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执行,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规定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原则执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内蒙古呼和浩特市城中村改造按照“先安置,后拆迁”的原则,村民回迁房建设项目原则上先行单独选址规划,确保被拆迁人及早入住。旧村
2022-03-31 -
内蒙古《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赤峰市城市房屋拆迁暂行规定》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内蒙古赤峰市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未规定使用期限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八条 内蒙古赤峰市被拆迁有证房屋建筑面积不足50平方米且本地区无其他住房
2022-03-31 -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地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巴彦淖尔市临河地区城市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拆除违章建筑、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和未规定使用期限使用两年以上的临时建筑,不予补偿。第十三条、内蒙古巴彦淖尔市拆迁补偿安置可选择产权调换
2022-03-31 -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 关于全区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棚户区改造安置方式由棚改居民自愿选择。采取货币化方式安置必须充分尊重棚改居民意愿,不强迫、不强制。棚户区改造货币
2022-03-31 -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基本草原保护条例》私自开垦草原面临5000元-5万元罚款,2022年现行有效,(一)开垦基本草原的,处以违法所得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二)擅自改变基本草原用途的,处以每亩1000元以上
2022-03-31 -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三条 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当依照《内蒙古自治区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的规定,就补偿方式、补偿金额、安置用房面积、安置地点、搬迁期限、搬迁过渡方式、过渡期限和违约责任等事项,订立
2022-03-31 -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内蒙古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原登记机关注销土地登记:(一) 依法收回土地使用权的;(二) 土地使用权出让、租赁合同约定的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者申请续期未获
2022-03-31 -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本确定现开始征求公众意见
内蒙古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基本确定现开始征求公众意见,(一)西乌珠穆沁旗巴拉嘎尔高勒镇城市棚户区改造采取异地产权调换的安置方式进行,由旗人民政府提供其他地段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参照类似(被征收房屋
2022-03-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