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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最新版《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施行
2021年最新版《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已施行,第八条& 8194;征收家庭承包土地的,土地补偿费的8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照被征收土地面积发放给承包经营户,土地补偿费的20%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依法管理和使用;征收未发包土地或者其他方
2022-04-19 -
湖南省《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湖南省湘潭市2020年最新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标准《湘潭市集体土地征收与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办法》出炉,附件1湖南省湘潭市土地征收农用地上青苗和附属设施包干补偿标准,附件2湖南省湘潭市土地征收药材、果树、苗木、油茶林搬迁补助标准,附件3湖
2022-03-15 -
2021年最新《重庆市九龙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
重庆市九龙坡区2021年最新土地征收房屋拆迁补偿标准《重庆市九龙坡区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实施办法》出炉,重庆市九龙坡区范围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为63000元 亩。重庆市九龙坡区安置补助费由区征地实施机构按照38000元 人的发放标准发放给人员安置对
2022-03-15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3月1日起正式施行,第四十六条 被征收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应当发出催告书。被征收人自催告书送达之日起,十个
2022-03-15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2022年现象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停产停业损失补偿办法(暂行)》2022年现象有效第二条 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对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房屋造成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房屋征收部门对因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而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应
2022-02-08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机构确定办法(暂行)》2022年现行有效第五条 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推荐一批社会信誉好、综合实力强的具有二级以上资质的房地产估价机构,供被征收人选择。各区县(自治县)不得擅自设定评估机构参与的准入条件。
2022-02-08 -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暂行)》附重庆市主城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费额标准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国有土地上单位、个人的房屋,应当对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以下称被征收人)给予公平补偿。
2022-02-08 -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
《重庆市征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办法》适用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补偿安置争议协调、裁决2022年现行有效,第六条 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和其他权利人对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有异议的,以及对适用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涉
2022-02-08 -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明确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占70%,违法建筑物不予补偿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明确征收农用地安置补助费占70%,违法建筑物不予补偿,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区片综合地价中,土地补偿费占30%,安置补助费占70%。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2022-02-08 -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
《重庆市集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 号自2021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条& 8194;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补偿,妥善安置被征地农民,保障其合法的财产权益和居住的权利。第六条& 8194;征收集体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
2022-02-08 -
重庆市征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最低2年,最高15年
重庆市征地对象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每人每年5500元,最低2年,最高15年(二)补贴标准。1﹒养老保险缴费补贴标准为5500元 人·年,在我市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或调整时调整。2﹒补贴年限。根据补贴对象在征收土地公告当月的年龄确定补贴年限,最低
2022-02-08 -
重庆市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与渝东南地区补充耕地面积指标置换试行办法
重庆市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与渝东南地区补充耕地面积指标置换试行办法重庆市主城区建设占用耕地与渝东南地区补充耕地面积指标置换试行办法第一条 为满足主城各区建设用地需要,充分调动渝东南各区县开发整理土地...
2012-05-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