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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有效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2022年有效,第二十一条 对被征收人的补偿包括:(一)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二)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费用;(三) 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第二十二条 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
2022-03-25 -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未登记建筑认定和处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二条 对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范围内的未登记建筑,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认定为违法建筑:(一)未取得相关建设审批手续,且未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建筑;(二)房屋征
2022-03-25 -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开始施行
山东省《济南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实施细则》2021年开始施行,(一)搬迁费按照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计算,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0元,非住宅房屋每平方米35元;总额不足2000元的,按照2000元计发。(二)在过渡期限内,征收住宅房屋每月临时安置费
2022-03-25 -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十三条 实行被征收土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政府出资部分原则上不低于社会保障费用总额的30%,并执行下列标准:(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为每亩5万元以下的,政府补贴资金不低于每亩
2022-03-25 -
《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二条 在本省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实施房屋拆迁,并需要对被拆迁人补偿、安置的,适用《山东省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第十条 拆迁房屋的单位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方可实施拆迁。第二十八条
2022-03-25 -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山东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人民政府应当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偿,补偿内容应当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临时安置补偿;(四)因征收房
2022-03-25 -
海南省《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
海南省《三亚市征收集体土地青苗补偿费和征地经费包干管理办法》2021年12月23日起施行,第六条 征地青苗补偿费实行包干的,包干标准为每亩地5万元,由市财政纳入征地总经费预算拨付征地所在区人民政府、育才生态区管理委员会,征地所在区人民政府
2022-03-25 -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土地所有权的归属,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土地权属确定与争议处理条例》明确了农村集体土地所有权发生争议时土地所有权的归属,2022年现行有效,第七条& 8194;& 8194;一个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连续使用其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集体土地至确权时或者争议发生时已满20年的,应当确定土地
2022-03-25 -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最新修改版2022年有效
《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最新修改版2022年有效,第九十一条 海南省行政区域内非本经济特区的土地管理参照《海南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执行。第九十二条 耕地开垦费标准,鼓励投资开垦耕地的具体优惠政策以及公路网的骨架及干线公路、铁路、
2022-03-25 -
《海南省实施国务院授权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不得委托
《海南省实施国务院授权土地征收审批事项管理办法》规定征收永久基本农田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不得委托,征收以下土地的,由省人民政府审批:(一)永久基本农田;(二)永久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超过35公顷的;(三)其他土地超过70公顷的。前款规定的审批事项,
2022-03-24 -
《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土地征收补偿安置管理办法》2022年现行有效,第九条& 8194;征地补偿安置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拆迁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等。第十条& 8194;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
2022-03-24 -
《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农村居民建房审批办法》规定了农村宅基地建房审批流程2022年现行有效,第八条 在村庄规划区内申请新宅基地建房的,申请在原宅基地拆旧房建新房的和申请拆旧房异址建新房的,按下列程序审批:(一)符合申请新宅基地建房条件的,由建房户向宅
2022-03-24 -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
《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2022年现行有效,海口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通过的《海口市城乡规划条例》,已由海南省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1年5月31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
2022-03-24 -
《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定义了违法建筑和处置办法2022年有效
《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定义了违法建筑和处置办法2022年有效 第三条 《海口市防控和处置违法建筑若干规定》所称违法建筑,是指违反城乡规划管理未依法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临时乡
2022-03-24 -
《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海南省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依据2022年现行有效
《海南省查处违法建筑若干规》海南省违法建筑认定和处置依据2022年现行有效,城镇违法建筑是指城市、镇、特定地区规划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临时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或者未按照许可的内容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乡村违法建筑是指乡、村
2022-03-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