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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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浙江遂昌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5-26
  关于公布《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

  遂政发〔2021〕3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已经省自然资源厅审核并报省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

浙江遂昌县2023年土地征收房屋附属物拆迁补偿、农作物青苗补偿、果树林木补偿、经济作物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遂昌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31日

  遂昌县土地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为规范征地补偿安置标准,维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用地,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最低保护标准的通知》(浙政发〔2020〕8号)等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补偿标准。

  一、青苗补偿标准

  青苗补偿是指被征收土地上多年生经济作物和当季作物等补偿,补偿款归青苗所有者所有。0.1亩以上为成片,以下(不含本数)为零星。

  (一)经济作物补偿标准。果木、树木及花卉等多年生经济作物,成片的按面积给予补偿,零星的按株(棵)数给予补偿。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1。

  (二)苗木移栽补偿标准。成片苗木按移栽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零星苗木和米径16㎝以上的苗木原则上不予收购,相应增加20% 的移栽补贴。

  (三)苗木成本价收购补偿标准。如按移栽补偿达不成协议的,按成本价收购。苗木成本价收购标准见附件3。收购的苗木由乡镇(街道)或建设业主负责管理。

  (四)名木、古树视情况酌情予以补偿。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地上附着物是指被征收地上具有合法产权的建(构)筑物、农田水利设施及为农民生产、生活服务的各类设施。地上附着物补偿款归附着物所有者所有。

  (一)零星坟墓迁移补偿标准见附件4。

  (二)地上建(构)筑物具体补偿标准见附件5。

  (三)征收农村村民住宅的房屋。征收重置价格、临时安置补助费、搬迁补助费等补偿标准按照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有关房屋征收重置价等相关补偿标准的文件执行。

  (四)道路、农田水利设施等。由财政资金全额投入建设的,征收时不予补偿;采取以奖代补等形式建设的,按工程造价评估后的70 %予以补偿。

  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未尽事宜,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实际价值评估,酌情定价补偿。

  征用集体土地和收回国有农用地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参照本标准执行。

  本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遂昌县征收集体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暂行规定》(遂政发〔2018〕10号)文件不再执行。

附件1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经济作物补偿标准

类别

单价

备注

粮食、蔬菜类作物

800-1000 元/ 亩

 

经济作物

成片

一般果园

2500-3500元/亩

投产果园(3年以上)

2000-2500 元/亩

初产果园

1000-1500 元/亩

未投产果园

果苗

1元/株

实生苗

2-3元/株

嫁接苗

零星

柑桔、

胡柚类

40-50元/株

主干直径≥8cm(以嫁接疤上10cm)

25-35元/株

主干直径≥5cm

15元/株

主干直径<5cm

5元/株

当年种植

文旦、柿、板栗、石榴类

60-70元/株

主干直径≥15cm

50-60元/株

主干直径≥10cm

30-40元/株

主干直径≥5cm

20元/株

主干直径<5cm

5元/株

当年种植

青梅、李、枣、桃、梨、枇杷类

50-60元/株

主干直径≥10cm

30-40元/株

主干直径≥5cm

20元/株

主干直径<5cm

5元/株

当年种植

厚朴

3元/株

胸径≥15cm

8元/株

胸径<15cm

5元/株

胸径<5cm

杨梅

60-80元/株

主干直径≥10cm

40-60元/株

主干直径≥5cm

20-40元/株

主干直径<5cm

8元/株

当年种植

樱桃

80-100 元/株

主干直径≥10cm

50-70元/株

主干直径≥5cm

20-40元/株

主干直径<5cm

5元/株

当年种植

金桔

20-30元/株

杆高≥1m

10-20元/株

杆高<1m

5元/株

当年种植

类别

单价

备注

经济作物

茶叶

投产3年

以上

4000-5500元/亩

安吉白茶和龙井43号最高不得超过6000元/亩,黄金茶最高不得超过8000元/亩。

初产茶园

2500-3500元/亩

 

未投产茶园

1300-2000元/亩

 

零星

5元/丛

树冠直径≥0.5m

3元/丛

树冠直径≥0.3m

1元/丛

树冠直径<0.3m

茶苗圃

10-12元/㎡

当年种植

毛竹

成林竹

2000-2500元/亩

 

基本成林

1500-2000元/亩

 

种植3年以下

800-1500元/亩

 

零星

5-10元/株

 

小竹

成片

1000-1500元/亩

人工种植的适当提高补偿标准,最高不得超过2500元/亩。

零星

1元/株

胸径≥2.5cm

猕猴桃

成片

3500-5500元/亩

1年生

5500-8000元/亩

2年生

8000-10500元/亩

3年生

10500-17000元/亩

盛产期

零星

100-150元/株

主干直径≥5cm

60-100元/株

树冠直径≥3cm

30-60元/株

树冠直径<3cm

30元/株

当年种植

葡萄

红提

成片

3000-5000元/亩

1年生

5000-7500元/亩

2年生

7500-10000元/亩

3年生

10000-16500元/亩

盛产期

零星

95-145元/株

主干直径≥5cm

55-95元/株

树冠直径≥3cm

25-55元/株

树冠直径<3cm

25元/株

当年种植

类别

单价

备注

经济作物

油茶树

成片

1500-2500元/亩

≥40株/亩,油茶、红花油茶8年以下、良种油茶5年以下。

2500-3500元/亩

≥40株/亩,红花油茶8年以上、良种油茶5年以上。

零星

60元/株

地径≥10cm

30元/株

地径≥5cm

15元/株

地径≥2cm

5元/株

人工种植5年以上、地径<2cm。野生地径<2cm不予补偿。

山桠皮

成片

2000-3000元/亩

投产3年以上

1200-2000元/亩

投产1年以上

800-1200元/亩

未投产

零星

3元/丛

树冠1m以上

2元/丛

树冠0.5m以上

1元/丛

树冠0.5m以下

棕树

30元/株

杆高≥3m

20元/株

杆高≥2m

10元/株

杆高≥1m

1-5元/株

杆高<1m

茭白、莲籽

1000-1500元/亩

 

红叶石楠

800-1000元/亩

根据市场价可适当调整

1500-3000元/亩

种植1年以上

用材林

用材林

成片

1200元/亩

幼林

1000元/亩

中林

800元/亩

近、过、熟林

600元/亩

疏林

零星树木

5元/株

胸径≥20㎝

10元/株

胸径≥10㎝

3元/株

胸径≥5㎝

不补偿

胸径<5㎝

苗圃

针叶

800-1500元/亩

 

阔叶

1500-2500元/亩

 

类别

单价

备注

大棚设施

一类大棚

8000-10000元/亩

标准钢结构、水泥柱、铁丝

二类大棚

6000-8000元/亩

镀锌管、水泥柱、铁丝

三类大棚

4000-6000元/亩

竹架(毛竹为主)

无棚

2000-4000元/亩

水泥柱、铁丝

滴灌

450元/亩

 

喷灌

1000元/亩

 

说明

1.本附件中“成片”,是指0.1亩以上。2.本附件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3.本附件中以亩计算的,均要求按标准种植。

附件2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苗木移栽补偿价标准

品种

规格

价格 (元/亩)

下限密度

苗木补偿不分品种

高度2m以下(1-2年生)

1660

≥430株/亩,栽植不满1年的苗木在此基础上下浮30%。

φ3以下

2940

≥430株/亩

φ3-5

4220

≥190株/亩

φ6-7

5440

≥150株/亩

φ8-10

6660

≥130株/亩

φ11-12

7880

≥105株/亩

φ13-15

9040

≥80株/亩

φ16以上

10000

≥60株/亩

说明

1.按种植面积的20%随机抽取样本计取平均值套用相应补偿标准。2.“φ”为米径,树(苗)木距地面1m处的直径,单位为㎝。3.种植密度低于下限的按实际密度计算价值,计算方式:每亩补偿价/下限密度×实际株数。4.本附件不包含名木古树。

附件3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苗木地上成本价收购标准

品种

规格

价格 (元/亩)

下限密度

一类苗木:罗汉松、香樟、红枫、银杏、金桂、银桂、丹桂。

高度2m以下(1-2年生)

3010

≥430株/亩。栽植不满1年的,下浮30%。

φ3以下

5280

≥430株/亩

φ3-5

7660

≥190株/亩

φ6-7

9950

≥150株/亩

φ8-10

12080

≥130株/亩

φ11-12

14210

≥105株/亩

φ13-15

16350

≥80株/亩

φ16以上

19020

≥60株/亩

二类苗木:四季桂、鸡爪槭、紫薇、紫荆、茶花、广玉兰、苦丁茶、单性木兰、乳源木莲、柏树类。

高度2m以下(1-2年生)

2540

≥430株/亩。栽植不满1年的,下浮30%。

φ3以下

4430

≥430株/亩

φ3-5

6380

≥190株/亩

φ6-7

8410

≥150株/亩

φ8-10

10540

≥130株/亩

φ11-12

12670

≥105株/亩

φ13-15

14810

≥80株/亩

φ16以上

17470

≥60株/亩

三类苗木:除一、二类以外的品种。

高度2m以下(1-2年生)

2060

≥430株/亩。栽植不满1年的,下浮30%。

φ3以下

3660

≥430株/亩

φ3-5

5260

≥190株/亩

φ6-7

6860

≥150株/亩

φ8-10

9000

≥130株/亩

φ11-12

11130

≥105株/亩

φ13-15

13270

≥80株/亩

φ16以上

15930

≥60株/亩

说明

1.按种植面积的20%随机抽取样本计取平均值套用相应补偿标准。2.“φ”为米径,树(苗)木距地面1m处的直径,单位为㎝。3.种植密度低于下限的按实际密度计算价值,计算方式:每亩收购价/下限密度×实际株数。4.本附件不包含名木古树。

 

附件4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零星坟墓迁移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单价(元)

备注

坟墓

单穴土坟

1000

 

双穴土坟

2000

 

单穴水泥坟

1600

 

双穴水泥坟

3000

 

京钵

500

 

村级公墓建设资金

1800

含征地成本、道路、绿化等。

附件5

浙江遂昌县土地征收地上建(构)筑物补偿标准

序号

名称

分类

计量单位

基价(元)

备注

简易房(棚)

泥(砖)木、有顶盖

元/㎡

159-276

 

泥(砖)木、无顶盖

90-158

 

围墙

砖实砌墙(勾缝)

113

已包括基础

砖实砌墙(粉刷)

123

砖空斗墙(勾缝)

103

砖空斗墙(粉刷)

113

3/4墙勾缝

103

3/4墙粉刷

113

泥墙

 

63

石坎

干砌

178

 

浆砌

198

 

水泥地

 

62

卵石垫层现浇砼、水泥砂浆面层。

水井

深不足3m的水井

954

石垒深度超过3m的,每增加1m增加400元补偿。

水池

预制水池

个 

90

 

砖砌水泥砂浆粉刷水池

115

 

粪池

砖砌水泥砂浆粉刷

200

容积>2m³

条石水泥嵌缝

150

容积>1m³

毛石

100

容积<1m³

粪缸

三担以上

300

 

二担以上

200

 

一担以上

100

 

鱼塘

 

1500-2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