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场、区、办事处),县直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019年修订)》和自治区自然资源厅《关于公布自治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0〕4号)有关规定,我县制定的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下简称“区片综合地价”)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同意。为切实做好我县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实施工作,依法保障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就公布实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是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结合我县实际情况,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者比例为27%:73%,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二、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后要严格执行,不得降低,原则上同地同价,不因征地目的、土地用途和种植作物的不同而有差异。结合我县实际情况,设定地类调节系数,其中:征收园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1.61倍;征收乔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81倍;征收灌木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43倍;征收其他林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81倍;征收天然牧草地的补偿标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17倍;征收人工牧草地的补偿标准为所在区片综合地价的0.50倍。依法收回国有农用地的补偿费用,参照本标准执行。
三、各乡镇(场、区,办事处)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加大政策解读宣传,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严禁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确保我县区片综合地价顺利实施。县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自然资源局、农业农村局、市场监督管理局、统计局等部门要加强对区片综合地价的实施监管,及时协调解决实施中出现的问题。
四、本次公布的焉耆回族自治县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施行期间,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照《关于做好<土地管理法>实施后过渡期内土地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新政办函〔2020〕39号)规定执行。今后我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情况,依法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附件;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焉者回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附件:
新疆焉耆回族自治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行政区名称 |
区片级别 |
区片范围 |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地类调节系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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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场) |
村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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乔木林地 |
灌木林地 |
其他林地 |
天然牧草地 |
人工牧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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焉耆回族自治县 |
Ⅰ |
焉耆镇 |
焉耆镇 |
57100 |
1.0 |
1.61 |
0.81 |
0.43 |
0.81 |
0.17 |
0.50 |
永宁镇 |
下岔河村、马莲滩村、上岔河村、西大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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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渠乡 |
阿伦渠村、头号渠村、四号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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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 |
七个星镇 |
桑巴巴克次村、夏尔其克村、七个星村、老城村、哈尔木墩村、呼尔东村、乃木墩 村 |
522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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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宁镇 |
新户村、九号渠村、黑疙瘠村、新居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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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里城子镇 |
博格达村、巴克来村、新渠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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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渠乡 |
太平渠村、北大渠村、十号渠村、丰达试验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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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号渠乡 |
查汗渠村、上五号渠村、中五号渠村、下五号渠村、下三号渠村、五号渠乡农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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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汗采开多 |
布热苏本村、阿尔木墩村、木哈热尔苏木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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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尔海乡 |
查汗布乎村、开来提村、岱尔斯村、包尔海村、夏尔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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Ⅲ |
七个星镇 |
七个星镇镇直属 |
468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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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十里城子镇 |
店子村、阿克墩村、四十里城子镇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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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大渠乡 |
八家户村、北渠村、六十户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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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汗采开乡 |
查汗采开村、焉耆镇牧业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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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改农场 |
劳改农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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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家庄牧场 |
王家庄牧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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良种场 |
苏海良种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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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直属 |
焉誓县县直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