莲政办函〔2021〕3号
区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街道办事处,各直属机构,西安大兴新区(土门地区)管委会各部门:
根据省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将《莲湖区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予以公布,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重要意义。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加强征地补偿安置工作,解决当前征地工作中存在的补偿标准偏低、区域不平衡等突出问题,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一项重大举措,对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障社会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二、切实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实施工作。区片综合地价是征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该标准公布后,要按照同地同价、协调平衡、公开透明的原则,实施征地补偿。同时在征地过程中,要严格履行告知、确认、听证等程序,充分尊重被征地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做好批前告知和批后公告。
三、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要周密组织,扎实做好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和实施后的各项工作。针对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订工作预案,防止引发矛盾。要积极争取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区片综合地价的平稳过渡及顺利实施。
四、加强对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的监督。区级相关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严格执行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并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问题发生,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新征地补偿标准自2020年12月31日起施行。
附表: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西安市莲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月18日
附表 陕西省西安市莲湖区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单位:元/亩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区片范围描述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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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0104001 |
281330 |
281330 |
— |
— |
168800 |
3:7 |
莲湖区片:北至大兴西路、梨园路、龙首北路;东至北关正街、北大街;南至西大街、环城南路、南二环、昆明路;西至阿房路。涵盖9个街道,共计131个社区。其中涉及农用地和未利用地的有5个街道,共计3个社区和4个街办直属。北关街道:北关街办直属;北院门街道:北院门街办直属;红庙坡街道:丰禾社区、红庙坡街办直属;桃园路街道:双府社区;枣园街道:枣园街办直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