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政发〔2021〕2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相关部门、直属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明确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依法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促进全县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有关规定,按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公布工作的通知》(陕自然资耕发〔2021〕1号)要求,现将全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予以公布,并就执行落实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该地价为征收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不包括失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涉及的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用。
二、各镇办、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明确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对保障项目落地、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的重要意义,切实强化工作职责,依法规范征地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款费用问题发生。
三、我县区片综合地价实施时间与省政府公布实施时间一致,自2020年12月31日起实施。
附件:陕西省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佛坪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18日
附件:陕西省佛坪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表
单位:元/亩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区片范围描述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
610730001 |
106100 |
一 |
14900 |
一 |
6200 |
3:7 |
袁家庄街道:塘湾村(椒溪河两侧至山脚)、袁家庄村(椒溪河两侧至山脚)、黄家湾村(椒溪河两侧至山脚)、东岳殿村(椒泽河两侧至山脚)。 |
610730002 |
89900 |
80900 |
44400 |
12000 |
6000 |
3:7 |
袁家庄街道:塘湾村(除椒溪河两侧至山脚后剩余区域)、袁家庄村(除椒溪河两侧至山脚后剩余区域)、黄家湾村(除椒溪河两侧至山脚后剩余区域)、东岳殿村(除椒溪河两侧至山脚后剩余区域)。 |
610730003 |
49200 |
44300 |
12300 |
10900 |
5500 |
3:7 |
大河坝镇:五四村、沙坪村;陈家坝镇:陈家坝村、孔家湾村 。 |
610730004 |
45000 |
40500 |
12200 |
10900 |
5500 |
3:7 |
长角坝镇:沙坝村、两河口村、教场坝村;袁家庄街道:王家湾村、肖家庄村(除原石印沟村范围)、郭家坝村;石墩河镇:石墩河村、薅林湾村、迴龙寺村;西岔河镇:三教殿村、西岔河村、银厂沟村;大河坝镇:三河口村。 |
610730005 |
38400 |
34600 |
11900 |
10600 |
5300 |
3:7 |
西岔河镇:抄家庄村;大河坝镇:谭家河村、十亩地村、联合村;岳坝镇:栗子坝村、岳坝村。 |
610730006 |
38000 |
34200 |
11800 |
10500 |
5300 |
3:7 |
长角坝镇:龙草坪村、田坝村、沙窝村;陈家坝镇:三郎沟村、金星村;西岔河镇:故峪沟村;袁家庄街道:东岳殿村(原桃园村、关沟村范围)。 |
610730007 |
36400 |
32800 |
11600 |
10300 |
5200 |
3:7 |
大河坝镇:凤凰村、高桥村、共力村、水田坪村;西岔河镇;彭家沟村;岳坝镇:西华村、女儿坝村、狮子坝村、大古坪村、龙潭村、草林村;袁家庄街道:肖家庄村(原石印沟村范 围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