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政发〔2021〕1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各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新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切实做好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县政府组织开展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制定工作,依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陕政发〔2020〕12号)精神,现将全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数据成果予以公布,请认真执行,并就有美事项通知如下:
一、扎实推进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征收农民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两部分组成,不包括地上附着物、青苗等补偿费和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本次公布范围为县辖区内城关街道、绛帐镇、法门镇、杏林镇、天度镇、召公镇、午井镇、段家镇所有农用地、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以及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比例。
二、认真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衔接工作
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事关被征地农民切身利益,关系全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各镇(街)、各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加大宣传力度,做好政策解读和信息公开,扎实做好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实施和管理工作。要针对标准实施后可能出现的问题,制定工作预案,确保区片综合地价的平稳过渡。
三、全面加强对实施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监督
各镇(街)、各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加强对实施工作的监督检查,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县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工作指导,对报批的建设用地严格把关。实施过程中遇有重大情况和问题须及时向县政府报告。
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1年1月1日起执行。原扶风县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和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停止执行。
附件:陕西省扶风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扶风县人民政府
2021年1月26日
附件
陕西省扶风县征收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单位:元/亩
县(市、名称 |
区片编号 |
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 |
区片范围描述 |
|||
耕地 |
种植园用地 |
林地 |
草地 |
|||||
扶风县 |
610324001 |
56700 |
56700 |
39710 |
28370 |
22680 |
3:7 |
城关街道区片:牛家社区、南宫社区、后沟社区、苟家庙村(干渠以北部分)、小留村(原费家村)。 |
610324002 |
53060 |
53060 |
37190 |
26550 |
21230 |
3:7 |
法门镇区片:马家村、官务村、宝塔村、 美阳村、南佐村、三驾村、云岭村。 |
|
610324003 |
53000 |
53000 |
36850 |
26500 |
21200 |
3:7 |
绛帐镇区片:绛帐镇所辖所有村组。 |
|
610324004 |
47850 |
47850 |
33500 |
23940 |
23940 |
3:7 |
中部台原区片:城关街道原峪村、双乐村、新店村、黄甫村、万杨村、五郡村、王家台村、聂堡村、龙泉村、八岔村、扶乾村、冉村、南台村、四家堡村、苟家庙村(干渠以南部分)、案板村、小留村(原小留村)、西关村;法门镇永安村、冯家村、白龙村、建和村、众和村;午井镇、段家镇、召公镇、杏林镇所辖所有村组。 |
|
610324005 |
45200 |
45200 |
31650 |
22600 |
18080 |
3:7 |
天度镇区片:法门镇云塘村、庄白村、姚家村、齐村);天度镇(西权村、侯李村、南阳村、强家村(原强家村)、永平村(原永平村)、天度村、齐横村、下寨村。 |
|
610324006 |
37860 |
37860 |
26500 |
18930 |
15150 |
3:7 |
北部山前区片:法门镇黄堆村、杜城村、农林村、刘家村);天度镇(鲁马村、韩家窑村(丰邑村)、强家村(原坊村)、永平村(原鲁上村)、晁留村(巩村)、闫马村、野河林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