丰府字〔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有关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2020年2月28日下发《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要求,自2020年1月1日起各乡镇(街道)开始实施新征地标准,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步废止。为切实加强和改进我市征地补偿工作,维护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现将调整结果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要高度重视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是征收农村集体土地补偿的重要参考依据,是实际征收土地补偿费用敢最低下限,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认真实施。非农建设用地需要收回国有农用地、未利用地的,参照执行邻近农村集体土地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给予补偿。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征收土地的补偿费标准,按国务院、省政府有关规定执行。调整后的征地补偿标准如下:
(一)江西省丰城市剑光街道、剑南街道、河洲街道、孙度街道征地初尝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20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6800元/亩;
3.未利用地:12600元/亩。
(二)江西省丰城市尚庄街道、拖船镇、荣塘镇、小港镇、张巷镇、白土镇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410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6400元/囱;
3.未利用地:12300元/亩。
(三)江西省丰城市秀市镇、曲江镇、上塘镇、梅林镇、洛市镇、龙津洲街道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99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5960元/亩;
3.未利用地:11970元/亩。
(四)江西省丰城市石滩镇、袁渡镇、泉港镇、隍城镇、桥东镇徂由M尝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87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5480元/亩;
3.未利用地:11610元/亩。
(五)江西省丰城市而村镇、淘沙镇、杜市镇、湖塘乡、筱塘乡、段潭乡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84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5360元/亩;
3.未利用地:11520元/亩。
(六)江西省丰城市董家镇、铁路镇、焦坑乡、荷湖乡、同田乡、石江乡征地补偿标准
1.耕地、园地、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37700元/亩;
2.林地、其他农用地:15080元/亩;
3.未利用地:11310元/亩。
二、要进一步落实好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费用。全市继续执行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资金预存制度。各乡镇(街道)在进行用地报批时,以征收实际土地面积计算,按每亩不低于6000元的标准提取,预存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指定的被征地农民养老俱险缴费补贴资金专户。各乡镇(街道)应当将被征地农民纳入相关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要统筹做好新老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过渡。新修正的《土地管理法》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在2020年1月1日至本次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公布实施期间,各乡镇(街道)报批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丰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丰府字〔2015〕123号)规定执行的,须按本次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及时补齐差价。本次征地补偿标准公布实施后,各乡镇(街道)要针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后可能发生的情况和问题,研究制订工作预案,建立纠纷处理与协调机制,防止引发社会矛盾。
四、要加强对实施新征地补偿标准的组织领导C征地补偿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事关广大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要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做好听证、公吿等工作,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裁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问题的情况发生。市自然资源局要加强对各乡镇(街道)实施工作的指导,加大政策解读和宣传,严格建设用地报批的审核把关。各乡镇(街道),有关部门在实施过程中如遇重大情况和问题,要及时向市政府报吿。
丰城市入民政府
2023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