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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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万安县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11-04
  江西省万安县关于公布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

  万府办字〔2020〕7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麻源垦殖场,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规范我县征地工作,统一全县土地征收地价。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精神,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全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附表)予以公布,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执行。

江西省万安县2022年最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已于2020年调整完毕公布实施

  附件:江西省万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万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4月3日

  附件:

  江西省万安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单位:元/亩

区片范围

区片价

芙蓉镇(五丰村、建峰村、芙蓉村、光明村)

41100

芙蓉镇(龙溪村)、五丰镇(中洲村、云洲村、荷林村)、罗塘乡(奇富村、嵩阳村)

38900

芙蓉镇(金塘村)、五丰镇(除中洲村、云洲村、荷林村)、罗塘乡(除奇富村、嵩阳村)、枧头镇、百嘉镇、窑头镇、高陂镇、潞田镇、麻源垦殖场

38000

夏造镇、沙坪镇、韶口乡、弹前乡、武术乡、宝山乡、涧田乡、顺峰乡

36200

  附注: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水田的补偿测算。征收其他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偿测算,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

  (1)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00;

  (2)林地、其他农用地不低于0.4;

  (3)未利用地不低于0.3;

  2.国有农用地和未利用地补偿安置标准参照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