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政发〔2020〕1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办事处、农场,天门高新园,天门工业园,市政府有关部门:
《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天门市人民政府
2020年7月6日
(此件公开发布)
湖北省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为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严格规范征地管理,服务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湖北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19〕22号)、《湖北省征地补偿标准调整技术方案》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标准。
一、湖北省天门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的集体所有土地被征收后涉及青苗补偿适用本标准。
二、本标准所称青苗补偿是指耕地种植粮食、蔬菜等作物的青苗补偿。对于征收集体所有土地种植多年生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的,青苗补偿可依市场情况合理予以补偿。
三、征收双方对于本附件列入的或未列入的青苗补偿标准达不成协议的,由征收双方认可的、有资质的评估机构按国家相关规定评估确认。
四、国务院、省政府和市政府批准的水利、能源、交通等重大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对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施行前已经发布土地征收公告的,按照原公告确定的补偿方案执行。本标准施行过程中,国家、省、市出台新规定的,按新规定执行。
六、《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
湖北省天门市被征收集体所有土地青苗补偿标准表
区片编号 |
青苗补偿(元/亩) |
区域范围 |
Ⅰ |
2000 |
竟陵街道办事处;杨林街道办事处:河堤社区、崔桥 社区、江垸社区。 |
II |
1950 |
天门高新园;国营天门市白茅湖棉花原种场;杨林街 道办事处:东城村、费湾村、庙新村、张湖村、王施 村、杨林社区、肖寺塔村、八市村、杨林口社区、前 进社区、朱垸社区、徐渡社区、徐北社区、沙滩村、 辰巳村、河埠村、公冶村、李湾村、双則口村、刘新 村、蔡滩村、杨花台村;黄潭镇;小板镇。 |
III |
1850 |
九真镇;多宝镇;拖市镇;张港镇;国营蒋湖农场; 渔薪镇;汪场镇;蒋场镇;岳口镇;横林镇;彭市镇; 石家河镇;佛子山镇。 |
IV |
1700 |
麻洋镇;天门工业园(多祥镇);净潭乡;皂市镇; 国营蒋湖农场白湖分场;胡市镇;卢市镇;马湾镇; 干驛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