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府字〔2020〕26号
武功山管委会,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单位:
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通知》(赣府字〔2020〕9号)文件精神,为依法加强我县土地征收工作,分区域实施征地补偿。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安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表》(详见附件)予以公布。原分区域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安府字〔2015〕145号)同时废止。请认真贯彻落实。
附件:江西省安福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
元/亩
区片编号 |
区域范围 |
区片综合地价 |
|||
水田 |
菜地、旱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 |
林地及其它农用地 |
未利用地 |
||
一类区 |
平都镇(凤林村、渡河村、罗家村、西林村、凤阳村、城南村、左家村、冻背村、李家村、山头村、五家田村、江南村)、枫田镇水西村、横龙镇江背村 |
43200 |
43200 |
17280 |
12960 |
二类区 |
平都镇(太源村、向阳村、陈坪村、下路村、上里村、十里村、浮山村)、枫田镇(除水西村外)、横龙镇(除江背村外)、严田镇、洲湖镇、洋溪镇、寮塘乡、瓜畲乡、山庄乡 |
39900 |
39900 |
15960 |
11970 |
三类区 |
赤谷乡、金田乡、甘洛乡、洋门乡、竹江乡 |
38400 |
38400 |
15360 |
11520 |
四类区 |
浒坑镇、钱山乡、章庄乡、泰山乡、彭坊乡 |
34600 |
34600 |
13840 |
10380 |
注:1.征地区片综合地价适用于征收集体农用地水田的补偿测算。征收其他集体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的补
偿测算,参照以下修正系数执行:
(1)耕地、园地、人工高产油茶园、养殖坑塘、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不低于1.0;
(2)林地、其他农用地不低于0.4;
(3)未利用地不低于0.3.
2.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构成比例为1:1,不包括法律规定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缴费补贴、征地涉及的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等补偿费用。
3.国有农用地补偿安置参照执行。
安福县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