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安徽省无为市、南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补偿标准

安徽省无为市、南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02-24
  无为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本补偿标准适用于无为市城市规划区外)

安徽省无为市、南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房屋补偿标准

  1.重置价格。

类别

重置价格(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注

结构

等级

混合

1

1350元/平方米

砖墙或部分钢筋混凝土梁柱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预制或现浇楼地面,平屋面或瓦屋面,水、电、厨、卫等设施配套,且一次性设计施工。

四层以上(含四层)

2

1180元/平方米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圈梁,构造柱,平屋面或瓦屋面,水泥楼地面,有水、电、厨、卫等设施。

三层以下

砖木

1

1045元/平方米

砖墙承重,钢(木)屋架,瓦屋面,水泥或木地面,有水、电、厨、卫等设施。

二层(含二层)以上

2

960元/平方米

钢(木)屋架,瓦屋面,砖墙围护,水泥或木地面,有水、电设施。

单层

简易

1

580元/平方米

不规则木或预制屋架,瓦屋面,砖或水泥地面,有水、电。

含其他结构

2

420元/平方米

不规则木或竹屋架,各类屋面,竹、木板或土墙,三合土或简易水泥地面,有电。

 

类别

重置价格(建筑面积)

建筑结构及设施状况

备注

结构

等级

全钢

1

1190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8米(含8米)以上,有水、电设施,单层。

单层

2

1080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4.5米(含4.5米)以上8米以下,有水、电设施,单层。

单层

3

930元/平方米

钢筋混凝土基础,混凝土地面,钢柱,钢梁,钢板或砖墙围护,钢板屋面,檐口高度小于4.5米,有水、电设施,单层。

单层

重置价格说明:

1.住宅用房的重置价格按上述标准计算;

2.全钢结构房屋中有证夹层的重置价格按400元/平方米计算。

2.住宅用房区位价格(宅基地征地补偿和基础设施建设费)。

序号

乡镇

区位价(元/平方米)

备注

规划区内

规划区外

1

襄安镇

1400

1100

 

2

红庙镇

1300

1050

 

3

严桥镇

1400

1050

 

4

刘渡镇

1300

1050

 

5

泥汊镇

1400

1100

 

序号

乡镇

区位价(元/平方米)

备注

规划区内

规划区外

6

鹤毛镇

1300

1050

 

7

福渡镇

 

1250

 

8

泉塘镇

1350

1100

 

9

石涧镇

1400

1100

 

10

牛埠镇

1400

1100

 

11

姚沟镇

1400

1100

 

12

蜀山镇

1400

1100

 

13

赫店镇

1350

1100

 

14

洪巷镇

1300

1050

 

15

开城镇

1400

1100

 

16

昆山镇

1300

1050

 

17

陡沟镇

1400

1100

 

18

十里墩镇

1400

1100

 

19

无城镇

 

1350

 

20

高沟镇

1580

1250

 

  区位价格补偿系数说明:

  因集体土地大部分被征收户要求安排宅基地的现实情况,对需安排宅基地的,区位价款用于安置点的道路、水电等基础设施建设,不补偿给被征收户;若出现个别被征收户要求全部货币补偿,不安排宅基地的,按区位价格的40%计算补偿款。

  3.住宅用房成新系数。

建筑

年代

1989年

以前

1990年至1999年

2000年至2004年

2005年至2009年

2010年至2014年

2015年

以后

成新

系数

0.75

0.8

0.85

0.9

0.95

1.00

4.住宅用房楼层系数。

 

一层楼

二层楼

三层楼

四层楼

五层楼

六层楼

七层楼

一层

+0.08

+0.04

+0.02

0

-0.01

-0.01

-0.01

二层

 

+0.04

+0.03

+0.02

+0.01

+0.01

+0.01

三层

   

+0.02

+0.02

+0.05

+0.05

+0.05

四层

     

0

+0.03

+0.05

+0.05

五层

       

-0.01

+0.04

+0.04

六层

         

-0.02

0

七层

           

-0.02

  注:总层数八层(含八层)以上的住宅房各楼层系数均为0。

  5.住宅用房征收补偿计算公式。

  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系数

  被征收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基准价格×房屋建筑面积

  二、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补偿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费用补偿

固定电话或宽带

108

元/户

任一项

有线电视

120

元/户

(有开户证或缴费收据)

燃气开户费

2100

元/户

产权调换不补偿

厨房设施

锅灶

290

元/个

移装费

抽油烟机

115

元/个

燃气灶

115

元/个

低柜和吊柜

630

元/米

不可移动

热水器

太阳能

300

元/个

移装费

电能

115

元/个

燃、煤气

115

元/个

不锈钢水塔

170

元/个

空调

窗式

225

元/台

移装费

分体式

280

元/台

柜式

350

元/台

中央空调

350+350*分机数

元/台

卫生设施

洗脸池

225

元/个

 

浴缸

660

元/个

 

座便器

390

元/个

 

蹲便器

170

元/个

 

粪池

225

元/个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门窗设施

铁门

115

元/平方米

 

卷帘门

115

元/平方米

 

普通防盗网

35

元/平方米

不锈钢防盗网

225

元/平方米

 

简易防盗门

225

元/扇

 

品牌防盗门

910

元/扇

 

室外地坪

水泥

60

元/平方米

 

砖石

24

元/平方米

 

机动车辆停车坪

110

元/平方米

砼厚<20厘米

机动车辆停车坪

130

元/平方米

砼厚≥20厘米

围墙

砖石墙

115

元/平方米

 

土、篱笆墙

24

元/平方米

 

其他设施

水池、煤池

115

元/个

 

畜水池/养鱼池

115

元/平方米

 

水井

1360

元/口

压水井

水井

170

元/米

总价不超过1700

室外晾衣架

120

元/平方米

 

消防池、浴池

125

元/立方米

 

雨棚、雨罩

115

元/平方米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其他设施

屋面隔热层

60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简易

屋面隔热层

11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自建

简易搭盖

60-120

元/平方米

 

畜棚、柴草棚

125

元/平方米

砖墙、瓦顶

1000

元/座

土坟,另每增加一穴增加500元

坟冢

1300

元/座

水泥砖结构,另每增加一穴增加500元

8立方米用户沼气池

2600

元/个

 

预制跳板

115

宽≥40厘米,长≥2米

预制涵管

70

元/节

直径≥40厘米,长≥80厘米

驳岸、护坡、涵道、涵闸

150

元/立方米

毛石、水泥浆砌

蔬菜大棚钢架

8

元/平方米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

蔬菜大棚竹制

5

元/平方米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

蔬菜支架杂树毛竹

7

元/根

按立柱数补偿

蔬菜支架水泥预制

13

元/根

按立柱数补偿

  说明:1.未列入的附属设施可参照相近或相似设施给予补偿;

  2.特殊设施双方能确定重置价格的应结合其成新给予补偿;

  3.特殊设施且对确定重置价格有争议的应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征收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三、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被征收房屋附属设施-室内装饰装修补偿

项目名称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室内吊顶

墙纸天棚

24

元/平方米

 

纤维板、灰板条、扣板

24

元/平方米

 

胶合板

22

元/平方米

 

三合板或铝合金

45

元/平方米

 

石膏板

24

元/平方米

 

室内墙面

墙面瓷砖

60

元/平方米

 

墙布、墙纸

55

元/平方米

 

胶合板

30

元/平方米

 

乳胶漆

30

元/平方米

 

喷漆、喷塑

70

元/平方米

 

壁柜式组合家俱

550

元/平方米

不可移动的

室内地面

普通成品实木地板

22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

地面瓷砖

110

元/平方米

 

复合木地板

55

元/平方米

二次装修

水磨石

70

元/平方米

 

大理石

135

元/平方米

 

花岗岩

110

元/平方米

 

油漆地面

20

元/平方米

 

  说明:1.墙面外装潢不予补偿;2.墙面补偿标准不含墙体;3.特殊情况的应由有资质的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后,由征收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

  四、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被征收房地产附属各类树木迁移补助

项目

类别(胸径)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一般树木

6-10厘米

18

元/棵

 

11-30厘米

36

元/棵

 

31-50厘米

60

元/棵

 

51厘米以上

120

元/棵

 

果树

6-9厘米

24

元/棵

 

10-30厘米

65

元/棵

 

31-50厘米

130

元/棵

 

51厘米以上

265

元/棵

 

说明

1.5厘米以下的一般树木和果树(树苗)按平方计算,为6元每平方。

2.胸径是指离树干离地面1.3米处所丈量的树干的直径;

3.果园按果树品种、规格和合理裁植棵数补偿,合理栽植棵数为每亩26棵至75棵;

4.风景树、经济林、成片竹林等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5.上述标准,只针对房前屋后零星树木,成片树木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五、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被征收房地产青苗补偿费标准

类别

品种

补偿费标准

单位

说明

蔬菜类

菜地蔬菜

1460

元/亩

水生蔬菜如藕、茭和菱等。

水生蔬菜

粮油作物类

水稻

1050

元/亩

 

麦类、玉米、山芋

豆类、芝麻、花生

油菜

类别

品种

补偿费标准

单位

说明

经济作物类

甘蔗、甜菜

1250

元/亩

 

棉花、麻类

西瓜、香瓜、草莓

药材、香料

食用菌养殖

菌种

出菇初期

盛期

末期

   

平菇

1.1

0.9

0.6

元/袋

香菇

1.2

1.0

0.7

元/袋

花菇

1.3

1.0

0.7

元/袋

金针菇

1.4

1.1

0.8

元/袋

水产养殖类

常规养殖

散养水塘

700

元/亩

精养鱼塘是指专门专鱼池塘,面积5-20亩,深1.5米,有进排水、增氧等养殖设施。

标准鱼塘

1260

元/亩

精养鱼塘

2520

元/亩

特种养殖

鳅、鳝

网箱、水泥池养殖

7350

元/亩

甲鱼

有防逃设施、池塘养殖

2850

元/亩

河蟹

池塘、挖田养蟹

2500

元/亩

青虾

繁殖培育池

2500

元/亩

备注

特殊情况的应根据市场价格评估确定。

  六、安徽省无为市集体土地被征收房产征收补助

  (一)搬迁补助费

  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6元/平

  方米。有重型机械设备的被征收房屋搬迁费,可按评估价格计算。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

  2.产权调换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费。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费。

  (二)临时安置费(住宅用房)

  临时安置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建筑面积计算。被征收房屋是被征收人家庭在本市唯一住房,且人均面积小于25平方米的,按人均面积25平方米计算临时安置费。

  1.临时安置费标准为: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计算。

  2.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6个月临时安置费。3.产权调换。

  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过渡期18个月以内的,从搬迁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过渡期18个月以外,24个月以内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增加50%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24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增加100%支付临时安置费。

  期房产权调换的,另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临时安置费。

  ⑶选择期房产权调换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过渡期18 个月以内的,不再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18个月以外,24个月以内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的50%支付临时安置费;过渡期24个月以外的,从逾期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临时安置费。

  ⑷非收益性办公用房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二)停产停业损失费(非住宅用房)

  非住宅房停产停业损失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实际使用建筑面积计算,标准为:

  生产(含生产性办公)、仓储用房:每月每平方米4元。

  1.货币补偿。

  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4个月。

  2.产权调换。

  ⑴选择现房产权调换的或征收人已提供周转用房的,不再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⑵选择期房产权调换被征收人自行过渡的,从搬迁之月至产权调换房屋交付之月,按上述标准支付停产停业损失费。

  3.被征收方可以选择专业房地产评估机构评估停产停业损失费,但必须提供以下资料:

  ⑴企业近三年净利润的资料即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会计报告、近三年的企业所得税纳税调整表和缴税凭证;

  ⑵经县社保部门盖章确认的征收公告之日在保人员花名册和缴费凭证。

  安徽省南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

  一、安徽省南陵县房屋及附着物补偿标准

  1.房屋重置价标准

结构

等级

价格(元/㎡)

房屋结构与特征

备注

住宅

旅馆(办公)

工业

混合

1

1060

1330

960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预制、现浇整体装配,一次设计施工、木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五层以上(含五层)

2

1010

1290

900

钢筋混凝土框架、梁柱、预制、现浇整体装配,一次设计施工、木门、PVC或铝合金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三层以上(含三层)五层以下

3

970

1240

850

砖墙承重、钢筋混凝土或钢筋砖圈梁、平屋面、水泥楼地面、多孔板或槽形板、混凝土、木门窗、水、电、厨、卫设施齐全。

三层以下(含三层)

砖木

1

860

1094

744

砖墙承重、木屋架、瓦屋面、水泥或木地面,木门窗、水、电、卫设施齐全。

二层以上(含二层)一次性设计, 同步施工

2

840

1074

724

木屋架,瓦屋面,普通木门窗,水泥地面,水、电齐全。

平房

结构

等级

价格(元/㎡)

房屋结构与特征

备注

住宅

旅馆(办公)

工业

简易

1

320

   

不规则木、预制屋架、瓦屋面,不规则木门窗,水泥地面,电通。

不作产权调换面积

2

240

   

不规则木、竹屋架,各类屋面、竹或土墙、木板墙,三合土或简易水泥地面,电通。

2.区位价格标准:(元/㎡)

区位类别

补助标准(元/㎡)

范围

县城区一类地区

1000

大工山路→龙池路→后港河→污水处理厂→英格瓷→仙坊路→弋江路→籍山东路→漳河大道→东山路→翠英园中学环形范围内

县城区二类地区

800

县城规划区未列入上述一类地区的区域

县城区三类地区

650

籍山镇茶丰村、黄金村、工业园区等相关区域

籍山镇城区外

350

籍山镇城区外

弋江镇

5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3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许镇镇

6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35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区位类别

补助标准(元/㎡)

范围

三里镇

5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3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何湾镇

4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2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工山镇

5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3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家发镇

5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3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烟墩镇

4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内

200

集镇规划区范围外

3.成新标准

建设年代

75年以前

76年至85年

86年至95 年

96年至05年

2006年以后

成新系数

0.70

0.71-0.79

0.80-0.89

0.90-0.99

1

4.住宅房楼层增减系数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层次

+0.05

+0.03

+0.01

+0

-0.01

-0.02

 

+0.015

+0.02

+0.015

+0.01

0

   

+0.01

+0.03

+0.03

+0.03

楼层

一层

二层

三层

四层

五层

六层

层次

     

+0

+0.02

+0.03

       

-0.02

0

         

-0.03

  5.安徽省南陵县房屋征收补偿金额及计算公式

  ①选择实物安置住宅房补偿金额=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建筑面积

  ②非住宅房补偿金额=重置价格×(成新系数+0.02)×建筑面积;经认定的实际经营房屋按集体土地房屋征收标准中的重置价格结合被征收房屋的成新、楼层和区位价格的总价格上浮10%—30%来计算补偿金额,并按1200元/㎡计发奖励)(计算公式:货币安置金额={〔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110%—130%+1200}×建筑面积)。

  ③放弃实物安置选择货币补偿标准安置面积内住宅房的补偿金额=基准价格×建筑面积(基准价格=重置价格×(成新系数+楼层系数)+区位价格+相关人口奖励)。其中相关人口奖励标准为:人均30㎡以内的面积部分按900元/㎡来计算补偿金额;人均30㎡以上45㎡以内的面积部分按600元/㎡来计算补偿金额;人均45㎡以上60㎡以内的面积部分按400元/㎡来计算补偿金额;60㎡以上的面积部分不计算此项补偿。

  6.安徽省南陵县征收奖励标准

  ①被征收人自征收公告发布之日起在规定期限内搬迁完毕

  并验收合格,按其被征收合法面积给予50—100元/平方米的奖励。

  ②选择货币安置的,被征收人自签订征收房屋协议之日起1年内在县城区购买商品房可享受相关奖励(不包括二手房),具体为:被征收人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大于或等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按被征收房屋面积给予600元/㎡奖励;被征收人购买的商品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面积的,按购买的商品房面积给予上述奖励;上述奖励面积部分同时享受契税返还待遇。

  7.安徽省南陵县搬迁补助费

  住宅房搬迁补助费每户500元,非住宅房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l6元/㎡计取,重型机械搬迁费按评估价格计取。选择货币补偿的,按上述标准支付一次搬迁补助费。选择实物安置的住宅房以期房安置的,每户按上述标准支付两次搬迁补助费。

  8.安徽省南陵县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房)

  临时安置补助费按被征收房屋确认的合法建筑面积计算,以期房安置且被征收人自行解决过渡房的,18个月以内安置的,从其搬出之月起至被安置后的4个月,县城区按被征收房屋建筑面积每月5元/㎡(其余地区3元/㎡)的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超过18个月仍未安置,县城区征收人从逾期之月起按每月10元/㎡(其余地区6元/㎡)的标准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直至被征收人安置后的4个月。选择货币安置,不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9.安徽省南陵县集体土地上猪、牛、羊棚间室外简易厕所补偿标准

类别

单位

竹壁墙

泥墙

部分砖墙

全部砖墙

备注

瓦顶

元/㎡

40

80

100

120

包括室内水泥地坪

草顶

元/㎡

30

40

60

80

10.安徽省南陵县集体土地上房屋装潢补偿

名称

补偿金额(单位)

备注

墙纸天棚

15元/㎡

 

纤板、灰板条、扣板

20元/㎡

石膏板、胶合板

25元/㎡

三合板

30元/㎡

瓷砖

45元/㎡

外装潢不予补偿

墙布、墙纸

40元/㎡

三合板

35元/㎡

喷漆、喷瓷、喷塑

40元/㎡

壁柜式组合家具

400元/㎡

不可移动的

室内地面

成品实木板地

200元/㎡

不含原木板楼地面

地板砖、其他木板地

80元/㎡

 

水磨石

40元/㎡

大理石

150元/㎡

花岗岩

100元/㎡

油漆地面

40元/㎡

11.各类附属设施补偿

名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注

供电

单相总表

300元/个

 

三相总表

300元/KW

分电表

80元/个

墙壁配电箱

400元/个

变压器(含附属管线)

6000元/台

315千伏安(含)以下,迁移费

变压器(含附属管线)

7000元/台

315至630千伏安(含),迁移费

变压器(含附属管线)

8000元/台

630千伏安以上,迁移费

供水

总水表

600元/个

 

分水表

80元/个

空调

分体式

300元/个

移装补助费

柜式

400元/个

窗式

200元/个

热水器

太阳能

350元/个

电能

100元/个

燃、煤气

100元/个

室外

地坪

水泥

40元/㎡

 

砖石

20元/㎡

机动车辆停车坪

60元/㎡

混凝土厚<15cm

100元/㎡

混凝土厚≥15cm

名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注

围墙

门斗

60元/㎡

 

砖石

干砌

60元/㎡

 

砂浆

80元/㎡

 

土、篱笆

20元/㎡

 

炉灶

单口

80元/㎡

移动式煤炉不补偿

双口

100元/㎡

灶台

80元/㎡

锅炉

3元/㎏(产气量)

移装补助费

卫生设施

浴缸

450元/个

 

座便器

350元/个

蹲便器

120元/个

洗脸池

100元/个

化粪池

200元/m3

粪缸

60元/个

粪窖

120元/个

通讯

电话

160元/部

移装补助费

有线电视

80元/个

宽带网

200元/门

其他

外阳台PVC门窗(移门)

220元/㎡

已算建筑面积不给补偿

外阳台铝合金门窗(移门)

150元/㎡

外阳台木门窗

100元/㎡

名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注

其他

门套

150元/个

 

窗套

80元/个

铁门

60元/㎡

卷帘门

100元/㎡

防盗网

60元/㎡

防盗门

500元/付

品牌防盗门可自拆

抽油烟机

100元/个

 

铁栏杆

60元/㎡

不锈钢栏杆

100元/㎡

水池、煤池

80元/个

 

压水井

500元/口

 

深挖井

1500元/口

消防池、浴池

120元/m3

雨棚

20元/个

雨罩

30元/个

 

铝合金雨篷

60元/m

 

不锈钢晒衣架

120元/m

 

铁晒衣架

60元/m

 

自来水管

8元/m

 

下水管

15元/m

 

土方

10元/m3

 

名称

补偿金额(单价)

备注

其他

大片墙、沙石垫层

80元/m3

 

素混凝土

220元/m3

 

钢筋混凝土

350元/m3

 

预制板

50元/块

宽≥40cm,长≥200cm

预制涵管

40元/节

直径30cm,长≥80cm

80元/节

直径50cm,长≥80cm

200元/节

直径100cm,长≥80cm

蔬菜大棚(钢架)

12元/㎡

含薄膜、遮阳网、喷灌等设施

蔬菜大棚(竹制)

5元/㎡

屋顶隔热层(自建)

30元/㎡

简易

60元/㎡

 

阁楼

正规式

200元/㎡

檐高1.8米以上(含1.8米)

120元/㎡

檐高1.8米以下

普通式

80元/㎡

檐高1.4米以下

简易式

50元/㎡

 

门斗

60元/㎡

 

12.安徽省南陵县坟墓补偿标准

土坟

600元/冢

一冢一棺

未提供公墓安置的每冢另补偿300元

1000元/冢

一冢二棺或二棺以上

水泥结构坟

900元/冢

一冢一棺

1500元/冢

一冢二棺或二棺以上

13.安徽省南陵县树木补偿

种类

围径(公分)

离地面一米三处丈量

补偿金额

(单位)

备注

一般树木

10公分以下

10元/株

1.相邻树木间距在2米以内的不予补偿。

2.名贵树木按园林管理的标准核定。

11-20公分

30元/株

21-30公分

50元/株

31-40公分

60元/株

41-50公分

70元/株

51-60公分

80元/株

61-70公分

90元/株

71公分以上

100元/株

10公分以下

50元/株

 

11-20公分

100元/株

21-30公分

250元/株

31-40公分

350元/株

41-50公分

450元/株

51公分以上

500元/株

二、安徽省南陵县青苗补偿标准

名称

补偿金额(元/亩)

备注

水浇地、菜地蔬菜农作物

1200

 

水田、旱地作物

800

水稻、油菜、黄豆、玉米、芋类、庭院零星蔬菜等作物

水生作物

1000

菱角、藕、茭白等作物

名称

补偿金额(元/亩)

备注

林地成材林

1000

 

林地中幼林

1800

 

林地柴木、灌木

500

 

成片竹林、茶叶

1000

 

精养鱼塘

1200

指专门从事养殖有一定养殖设施的鱼塘

一般鱼塘

500

 

经县级以上农业部门批准

的苗木用地(指成片密集

的每2㎡达到1棵及以上的地块)

2500

胸径2cm 及以下

4000

胸径大于2cm到4cm之间

6500

胸径大于4cm到7cm之间

9000

胸径大于7cm

注:1.其它特种种植、养殖物迁移损失补偿和未列入上述地上附着物的可参照相近附着物或行业主管部门和相应资质单位评估价给予补偿。2.未列入的供电等附属设施和各种管、杆线迁移的,可根据其重置价格结合成新给予补偿,也可由相应资质单位评估后,由征收人根据评估结果确定补偿金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