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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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河南省焦作市2020年最新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现行有效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02-22
  河南省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

  焦政〔2020〕2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按照《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有关问题的通知》(豫政〔2020〕16号)要求,经市政府第61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对我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的补偿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执行。《焦作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和焦作市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焦政文〔2014〕8号)同时废止。

河南省焦作市2020年最新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现行有效

附件1

河南省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建筑物、构筑物)补偿标准分类明细表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标准住房

平 房

土木结构

m2

土坯墙、木结构、瓦顶。

500-600

1.地下室、半地下室应按其结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补偿。结构层高在2.20m及以上的,应计算全面积补偿;结构层高在2.20m以下的,应计算1/2面积补偿。按同类房屋补偿标准计算; 2.未具备全墙、门窗、粉刷、硬化、水电的每少一项减30元/平方米; 3.二层以上棚板起脊房,檐高在2.2-2.8米按照标准住房的60%补偿,檐高在2.8米及以上的按照标准住房价格计算;檐高不足2.2米的按隔热层计算; 4.房屋上的预制凉棚按280-300元/平方米补偿; 5.房檐滴水不算面积,有挑梁、砖柱和房屋一体的走廊按全面积计算; 6.37墙价格上浮10%、12墙价格下调10%; 7.砖混结构住房缺少圈梁、构造柱每少一项扣减80元/平方米。

砖木结构

砖墙、木结构、瓦顶。

600-700

砖混结构

砖墙承重、混凝土圈梁、构造柱、预制板或现浇板顶。

700-800

框架结构

承重结构由梁柱构成、填充墙、现浇板顶。

1100-1200

二层及以上住房

砖木结构

砖墙、木结构、瓦顶。

600-700

砖混结构

砖墙承重、混凝土圈梁、构造柱、预制板或现浇板顶。

700-800

框架结构

承重结构由梁柱构成、填充墙、现浇板顶。

1100-1200

说明

1.标准住房是指供家庭日常起居外人不得随意进入独立的封闭空间,包括别墅、公寓、宿舍等村庄居民区非养殖住房; 2.标准住房条件:层高2.8米及以上,独立封闭空间,内墙仿瓷涂料、地面硬化、木质门、铝合金窗、水电齐全、24墙。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养殖房屋

砖木结构

m2

24砖墙、木结构、瓦顶。

260-320

1.12砖墙按同类标准的70%进行补偿; 2.未具备全墙、门窗、粉刷、硬化、水电等每减少一项减20元/平方米; 3.在征地期间或拆迁通告发布后抢盖建筑物不予补偿; 4.征迁时正养殖房屋价格上浮10%,已经废弃的养殖用房下浮10%。

砖混结构

24砖墙、预制板或现浇顶。

300-420

24砖墙、预制板或现浇顶。

圈舍

砖混水泥抹面,含地面和围墙面积。

80-100

室外砖砌,水泥抹面。

配套设施

禁闭栏 、隔墙、排水沟、水管 、粪坑、取暖设施。

50-70

以养殖用房的建筑建筑面积计算,每减少一项,补偿标准减少10元/平方米。

其它房屋

其他结构

m2

砖墙、彩钢瓦顶、石棉瓦顶、复合板顶。

260-360

钢架按高限,无钢架按低限;层高高于4米时每增高一米补偿标准增加30元/平方米。

简易房

杂墙、石棉瓦等简易材料顶。

180-220

 

土木结构

土坯墙、瓦顶。

220-280

 

砖木结构

砖墙、木结构、瓦顶。

280-360

 

砖混结构

砖墙、预制、混凝土顶。

540-600

层高高于4米时,每增高一米补偿标准增加50元/平方米。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其它房屋

钢结构房

m2

钢骨架砖砌墙围护

480-540

层高高于4米时每增高一米补偿标准增加30元。

彩钢板房 (活动房)

m2

轻钢骨架、彩钢板墙、彩钢板顶。

240-280

复合板按高限,单层彩钢板按低限,层高高于4米时每增高一米补偿标准增加30元/平方米。

大门过道

有两面砖墙、预制顶。

120-180

石棉瓦顶等其它轻型材料顶按80%计算。

工业厂房

钢混结构

m2

承重结构由梁柱构成,填充墙、现浇顶、铝合金或塑钢窗、水泥地面(或地板砖、树脂漆)。

1000-1100

层高高于5米时,每增减一米,价格调整±10%,室内有吊车梁,价格上浮10%。

钢结构

单层厂房,高8-12米,1.2米以下砌筑,钢柱,1.2米以上彩钢墙,钢架彩板屋顶。

800-900

层高每增减一米,价格调整±10%,复合板保温墙和屋顶,补偿标准增加50元/平方米。

简易棚

m2

钢管柱、石棉瓦等轻型材料顶、四周无墙体。

80-100

草、毛毡顶等按80%计算,另每增加一面墙增加10元/平方米。

彩钢瓦棚

m2

钢管柱承重、彩钢瓦顶高2.5-4米。

120-160

平顶按低限,拱顶按高限,另每增加一面墙体加10元/平方米,复合彩钢板棚价格上调20%。

m2

钢管柱承重、彩钢瓦顶高4-6米。

200-240

钢管柱承重、彩钢瓦顶高6米以上。

220-26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窑窖类

平地砖石砌

m2

洞高2.5米以上、37墙体

380-420

24墙价格下浮10%。

土洞砖石全衬砌筑

洞高2.5米以上、37墙体

260-320

 

土洞内粉刷常年住人

洞高2.5米以上

240-280

 

土洞破旧不能住人,放杂物

洞高2.5米以上

100-120

 

石灰窑

m3

 

320-360

 

红薯窖

深1-2米,窖容1000-2000斤

280-340

 

深3-5米,窖容2000-4000斤

500-600

 

地面、道路

m2

石灰、电解渣、沙、碎石等、厚度10公分及以上灰渣地面

8-12

10公分以下按低限,10公分以上按高限。

砖铺地面

25-35

平铺按低限,竖铺按高限。

水泥彩地砖

60-80

 

柏油地面

60-80

柏油厚度5公分以下按低限,5公分以上按高限。

水泥地面,厚度5公分及以下

20-3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地面、道路

 

水泥地面,厚度6-10公分。

40-50

 

 

水泥地面,厚度11-20公分。

60-80

 

 

水泥地面,厚度20公分以上。

80-100

 

房屋地基

m2

四周为砖或石砌,内部回填夯实。

130-150

按地基外围面积计算,有地梁的上浮10%。

一墓一棺,含坟墓挖掘、迁移、重新埋葬等费用。

2000-3000

每增加一棺增加500元。

水泥墩

m3

砖砌或石砌、水泥抹面。

80-100

 

门柱

砖砌或石砌、水泥抹面、有梁连接。

160-200

 

水泥柱

钢筋骨架,混凝土浇筑。

300-360

含果园水泥柱。

防鸟网

m2

 

3.5

 

大门楼

m2

砖木结构

500-600

以上檐宽计算,有瓷片的上调10%,村口门楼具有历史价值的建议进行专业评估。

土木结构

400-500

 

砖混结构

700-80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院落门

m2

厚度两公分以上的木门

150-180

 

厚度两公分以下的木门

100-150

 

有装饰、正规的铁大门或合金门

150-180

 

铁门或钢板门

130-150

铁门按低限,钢板门按高限。

m

不锈钢伸缩门

450-550

 

围墙

m2

土墙

60-80

 

砖墙

100-120

24砖按高限12砖按低限。

铁艺栅栏

160-200

带钢管柱或水泥柱,下部有砖墙。无砖墙减去30元/平方米。

彩钢瓦围墙

15-20

带立柱按高限,不带立柱按低限。

铁丝网围墙

5-10

竹篱笆围墙

18-24

厕所

简易厕所

400

砖墙,石棉瓦或彩瓦顶,无顶价格降低10元/㎡。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厕所

m2

砖混厕所

700-800

预制板或现浇板顶,有冲洗设施,含化粪池。含有配套便池或坐便器设施另加900元/个

公共厕所

700-800

地板砖,墙砖,冲洗设施、洗手台等齐全。

外楼梯

钢楼梯(一层,高3-3.5米,宽约1-1.2米)。

4000-4500

总数量为室外楼梯所依附的楼层数减去1计算补偿。

m2

砖砌、水泥抹面。

180-200

砖砌水泥按低限,预制楼梯按高限。按投影面积计算。

m3

土池

10-15

没有砖砌防护加固设施,简易土池。

砖砌、水泥抹面。

100-120

12墙按低限,24墙按高限。

蓄水池

m3

砖墙、水泥抹面。

200-240

地上按低限,地下按高限,带盖上浮5%。

混凝土墙体,水泥抹面。

360-400

沼气池

m3

砖墙、水泥抹面。

240-300

有配套供气设施按高限,无供气设施按低限。

混凝土墙体,水泥抹面。

380-440

隔热层

m2

砖墙,木质骨架,坡屋琉璃瓦顶。

500-600

层高1.5-2.2米之间,无法住人,主要用于住房上部隔热或排水。

其他类隔热层

50-70

层高1.5米以下,彩钢板或砖墙维护,彩钢板、水泥瓦或石棉瓦顶,没有架按低限、有架及柱按高限。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其它建筑物、构筑物

砖砌圆柱式供水塔

m3

砖砌,水泥抹面,防水。

1000

 

排水(污)管道

m

砖砌阴沟

30-40

横断面0.3平方米以下取下限,0.3平方米以上取上限。

铸铁排水管、陶瓷管。

40-50

 

Φ400以内钢筋混凝土管

50-60

 

零星装修类

室内地面

m2

地板砖

50-100

木地板、大理石和水磨石取高限,马赛克、普通地板砖取低限。

塑格地板

5-10

地板革材质

墙面装饰

m2

室内壁纸

20-30

 

室内壁布

30-50

 

室内乳胶漆

10-15

水泥压光粉刷后刷漆

内外墙瓷片(含瓷壁画)

30-40

 

花岗岩墙面砖

100-120

 

电视墙,壁纸,压边条、有造型。

80-10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零星装修类

玻璃幕墙

m2

方管或型材骨架

300-600

方管按低限,型材按高限。

墙裙

m2

木墙裙,塑料墙裙。

30-40

木墙裙按高限,塑料墙裙按低限。

室内油漆墙裙,80CM高左右。

15-20

 

踢脚线

m

 

10-15

 

防护网

m2

不锈钢防护网

70-80

 

吊顶

m2

木吊顶

30-40

二级吊部分增1倍

石膏板扣板吊顶

30-40

 

塑料扣板吊顶

50-60

轻钢龙骨

集成吊顶

140-150

铝镁合金材质

招牌

m2

喷绘布招牌(不带钢架)

6-10

 

喷绘布招牌(带钢架)

150-200

 

m2

铝塑板招牌

800-900

 

房顶扣板钢架招牌(含钢架,字,扣板)

300-40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零星装修类

固定墙柜

m2

 

300-400

 

橱柜

m

不含煤气罩、洗碗池。

400-500

 

电话线、网线

 

150

 

监控

含1个摄像头、录像机、交换机、硬盘、电源、摄像头支架。

150

 

空调

柜机

300-350

 

挂机

200-260

 

窗机

150-180

 

油烟机

 

100

 

热水器

燃气热水器、电热水器。

180

 

太阳能热水器

300

 

灶台

不锈钢灶台,可移动。

180

 

砖砌灶台,1-2灶。

50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电力通信类

木杆

简易杆

20-30

 

直径16公分以上,高度5-8米。

120-160

 

路灯杆(不含电线)

高度5-6米,含灯臂,光源。

360-400

高度为5米时按下限,高度为6米时按上限。

高度7-8米,含灯臂,光源。

500-600

高度为7米时按下限,高度为8米时按上限。

水泥杆、电线杆

水泥圆杆高度6-8米,直径150mm。

190-200

高度为6米时按下限,高度为8米时按上限。

水泥圆杆高度9-10米,直径150-190mm。

300-400

直径为150mm时按下限,直径为190mm时按上限。

水泥圆杆高度12米-15米,直径190mm。

600-1000

高度为12米时按下限,高度为15米时按上限。

水泥圆杆高度18米-21米,直径190mm。

2800-3200

高度为18米时按下限,高度为21米时按上限。

水泥圆杆高度24米,直径190mm。

4800-5200

 

农用设施类

压水井

农村压水井

750

废弃不用按标准的30%补偿

水空调机井

m

水泥管,内径30CM。

80-100

水泥管,内径40-60CM。

150-16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农用设施类

机井

m

水泥管,井径30CM以内,深度60米以内

100-120

1.机井深度以测量深度为准。测量深度与打井深度有出入时,由所有权人提供相关证明资料,根据相关证据能够证明测量深度小于打井深度的,测量深度按标准补偿,淤进部分按标准的70%补偿; 2.废弃不用按标准的30%补偿。

 

水泥管,内径40-60CM,深度60米以内

200-220

水泥管,内径在70-80CM,深度80米以内

220-240

水泥管,内径30CM,深井80-120米以内

200-220

水泥管,内径30CM,深井120-200米

250-260

水泥管,内径30-50CM,深井200米以上

300-320

钢管,外径32.5CM,200-300米

550-560

钢管,外径32.5CM,300米以上

600-750

山区,钢管,上部外径60CM,下部外径40CM,300米-500米

700-800

山区,钢管,上部外径60CM,下部外径40CM,600-800米

800-1000

大口井

砖砌井筒,内径1-2米,深度10米以内

4000-5000

深度每增减1米增减100元,废弃不用按标准的30%补偿。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农用设施类

土渠

m

没有砖砌防护加固设施,简易土渠

10-15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的按低限,横断面0.6-1米平方的按中限,1平方米以上的按高限,包含排涝河。

灌溉渠

砖、石砌水泥抹面、两侧有护坡

50-60

横断面0.5平方米以下,加水泥盖板,每米增10元。

70-80

横断面0.6-1米平方米,加水泥盖板每米增加10元。

120-150

横断面1平方米以上,加水泥盖板每米增加10元。

管线

地埋管

m

PVCΦ40

5

 

PVCΦ50

8

 

PVCΦ75

10

 

PVCΦ110

20

 

PVCΦ160

35

 

PVCΦ200

5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农用设施类

管线

塑料电线

m

横截面积0.5-6mm2

1.5-2

铜芯聚氯乙烯电线

横截面积6-16mm2

6-8

横截面积1.5-6mm2

0.6-1

铝芯聚氯乙烯电线

横截面积6-16mm2

1.5-2

地埋线

m

横截面积16mm2

12-15

铝芯聚氯乙烯电线

横截面积25mm2

16-20

横截面积35mm2

25-35

电缆线

m

横截面积1.5-4mm2

16-20

铜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三相四线)

横截面积6-10mm2

38-42

横截面积10-16mm2

58-62

横截面积2.5-10mm2

6-8

铝芯聚氯乙烯绝缘聚氯乙烯护套电力电缆线(三相四线)

横截面积10-16mm2

16-2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农用设施类

温 室

地膜

m2

竹木骨架支撑,拱形,高度0-50CM,塑料薄膜顶。

0.5-1

按地膜覆盖土地面积计算

大棚

m2

三面墙体,高约2-4米,简易木(竹)骨架,水泥柱支撑,顶部塑料薄膜加保温设施,有浇水管。道

80-100

1.废弃的按标准的30%补偿; 2.按顶棚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3.无保温设施每平方减少10元; 4.无覆盖塑料、保温及浇水设备,每少一项减20元/平方米。

三面墙体,高约2-4米,钢混预制梁骨架,水泥柱支撑,顶部塑料薄膜加保温设施,有浇水管道。

130-150

三面墙体,高约2-4米,钢管梁骨架,顶部塑料薄膜加保温设施,有浇水管道。

120-140

无墙体,有钢筋骨架,顶部覆盖塑料及保温,有浇水设备。

40-50

有一面墙体另加10元/平方米,无覆盖塑料、保温及浇水设备,每少一项减5元/平方米。

鱼塘

m3

土塘

10-20

配套设施齐全的按高限,不全的按照低限,征迁时有鱼苗,价格上浮10%。

池底、池壁硬化。

25-35

m2

钢筋混凝土矩形桥板。

1200

按桥面面积计算

简易桥

750

分类

单位

建筑物特征

补偿标准(元)

说明

农用设施类

涵洞及涵管

m

石盖板涵,跨径≤2m

1000

按长度计算

石盖板涵,跨径2-4m

160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m

1200

钢筋混凝土圆管涵,跨径2-4m

2000

其他类

机器设备(固定)

小型1-2吨

2000

搬迁运输费

中型2.1-5吨

3000

大型5吨以上

5000

水罐、压力罐

m3

水罐、压力罐。

200

附件2

河南省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林果树木花卉)补偿标准分类明细表

类别

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元/株)

说明

用材类乔木

杨树、桐树、椿树、楝树、桑树、

构树、柳树、榆树等。

胸径5cm及以下

4-8

1.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级珍稀树木,一般不得移植砍伐,确需移植砍伐的,价格另议; 2.种植密度每亩地最高不得超过111棵; 3.树木胸径从距地面1.3米处计算。

胸径6-10cm

10-15

胸径11-15cm

20-30

胸径16-20cm

40-50

胸径21-25cm

50-60

胸径26-30cm

60-70

胸径31-35cm

150-180

胸径36-40cm

胸径41-50cm

胸径51cm以上

经济林

零星果木类

苹果树、桃树、李树、杏树、梨树、樱桃树、无花果、枣树、山楂树、柿树、核桃树、板栗等。

地径1cm以下幼苗

5-10

1.零星类果树是指种植在房前、屋后或院落内、田间地头非成片种植; 2.地径至地面30公分处计量; 3.未嫁接、未定植的树木按照低限补偿; 4.抢栽、抢种树木不予补偿 ; 5.移栽(3年以内)按幼树最低标准补偿。

地径1-3cm

30-50

地径4-5cm

60-120

地径6-8cm

180-280

地径9-12cm

300-400

地径12cm以上

450-550

类别

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元/株)

说明

经济林

零星果木类

葡萄树

地径1cm以下幼苗

5

1.零星类果树是指种植在房前、屋后或院落内、田间地头非成片种植; 2.地径至地面30公分处计量; 3.未嫁接、未定植的树木按照低限补偿;4.抢栽、抢种树木不予补偿 ; 5.移栽(3年以内)按幼树最低标准补偿。

地径1-3cm

20

地径4-5cm

100

地径6cm以上

160

成片定植果木类

苹果树、梨树、李子树、杏树、葡萄树、樱桃、无花果、山楂树等

1.产量按《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征收农用地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 2.补偿价格按当年或上年市场价格进行补偿。

葡萄等已经成片上架的每亩地最高不得超过666株,其余成片定植类果树,每亩地种植密度在111株以内 。 

核桃树、枣树、柿子树

药材类

银杏、杜仲、辛荑、山茱萸、怀山药、怀地黄、怀菊花、牛膝等

常绿类乔木

大叶女贞、枇杷树、松柏、白皮松、棕榈树、雪松等

胸径1cm及以下

6

1.树木胸径从距地面1.3米处计算; 2.冠径指从距地面80公分计算。

胸径2-3cm

25

胸径4-5cm

70

胸径6-7cm

150

胸径8-9cm

260

胸径10-15cm

360-500

胸径16cm以上

750

类别

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元/株)

说明

落叶类乔木

玉兰、楸树、白蜡、法桐(青铜)、国槐、重阳木、合欢树、垂槐、垂柳、栾树、榉树、黄(红)栌、朴树、水杉、七叶树、百日红、红枫、美人梅

胸径1cm及以下

6

1.树木胸径从距地面1.3米处计算; 2.冠径指从距地面80公分计算。

胸径2-3cm

12

胸径4-5cm

40

胸径6-7cm

120

胸径8-9cm

240

胸径10-15cm

360-400

胸径16cm以上

550

造型球类

剑麻、石楠、小叶女贞、大(小)叶黄杨球、火棘、海桐球等

冠径20cm以下

6

1.树木胸径从距地面1.3米处计算; 2.冠径指从距地面80公分计算。

冠径21-50cm

25

冠径51-80cm

60

冠径81-100cm

80

冠径101-120cm

130

冠径121-150cm

160

冠径150cm以上

360

花木灌木类

樱花、碧桃、紫薇、海棠、红叶李、桂花等

地径3cm及以下

10

1.地径指距离地面30公分计算; 2.冠径指从距地面80公分计算。

地径4-5cm

50

地径6-7cm

120

类别

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元/株)

说明

花木灌木类

樱花、碧桃、紫薇、海棠、红叶李、桂花等

地径8-9cm

240

1.地径指距离地面30公分计算; 2.冠径指从距地面80公分计算。

地径10-15cm

400-500

地径16cm以上

600-800

紫荆、木槿、榆叶梅、花石榴牡、丹树、芍药、月季等

冠径20cm及以下

6

冠径21-50cm

25

冠径51-80cm

40

冠径81-100cm

70

冠径101-120cm

100

冠径121-150cm

150

冠径150cm以上

240

地被绿篱类

黄杨、金叶女贞、火棘、石楠、麦冬、葱兰、红花酢浆草、鸢尾等等

m2

每平方米不超过25墩

35

 

其他

竹子

地径1cm及以下幼苗

2

地径指距离地面30公分计算  

地径1-3cm

8

地径4cm以上

20

类别

名称

单位

规格

补偿标准 (元/株)

说明

其他

花椒树

地径1cm及以下幼苗

2

地径指距离地面30公分计算  

地径2-3cm

15

地径4-5cm

40

地径6-8cm

70

地径9cm以上

100

附件3

河南省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青苗补偿标准

作物名称

补偿标准(元/亩)

备注

粮食作物 (包含小麦、玉米、水稻、谷子、高粱等)

800

山区

1000

丘陵地区

1200

平原地区

经济作物 (包含大豆、棉花、油菜籽、芝麻、花生、红薯等)

1200

山区

1500

丘陵地区

2000

平原地区

菜地

2800

山区

3500

丘陵地区

4000

平原地区

附件4

河南省焦作市建设征收(用)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说明

一、建筑物类补偿说明

(一)拆迁各类房屋的补偿,包括旧料损失、新建人工等费用,补偿中根据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在执行中可根据物价水平、房屋新旧程度确定补偿标准的上限或下限;

(二)企业用地范围内,除工业厂房外配建的房屋,可参照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中其他房屋补偿标准执行。

二、林果、树木、花卉补偿说明

经济林(含果园、经济型林木)的种植密度须符合相关规定,经济林补偿标准统一按林业主管部门制定的标准执行,零星经济林木也可参照本标准执行。超过种植密度和果园内套种的其它作物可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补偿(每亩最高不超过4000元)。

三、机井补偿说明

(一)机井、水井的补偿包括开凿、用料及用工等费用。补偿价格确定时,应区分正常使用的机井和废弃机井;

(二)水渠补偿包括修建所需人工、材料、机械使用等费用。

四、电力通讯类补偿说明

(一)补偿费包括拆迁电线、电杆、配件及拆除清运等费用;

(二)设备搬迁费补偿包括设备拆除、搬运、安装等费用;

(三)电力通信设施等专业程度较高附着物的补偿,可以由专业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五、坟墓补偿说明

(一)坟墓的补偿是一次性包干费用。包括坟墓挖掘、迁移、重新埋葬等所有迁坟涉及费用。各县(市)区也可根据实际酌情调整补偿标准;

(二)具有重要历史文化价值的门楼、祠堂、庙宇、古墓等特殊构筑物,可以由专业机构评估确定补偿价格。

六、其它补偿说明

(一)执有效证照的乡、村或农民私营企业的厂房及设备等搬迁费用,按照有资质的专业评估机构评估价格予以补偿;

(二)对本标准未做规定的其它附着物,在征地过程中应结合实际情况进行补偿;

(三)该标准仅作为集体土地征收(用)时补偿,不适用城中村改造补偿;

(四)建筑物及构筑物补偿后拆除产生的垃圾清运费用,可以由新的土地使用权人或储备机构纳入前期成本。

七、特别说明

(一)本标准适用于焦作市城区,各县(市)人民政府可以参照执行,也可以根据地方实际,制定适合本辖区的补偿标准或包干标准;

(二)自土地征收启动公告发布之日起,抢盖抢建的建筑物及构筑物,抢栽抢种的林果树木花卉等一律不予补偿;

(三)本标准从2021年1月1日起实施。2021年1月1日前已依法办理征地批准手续但没有实施征地的,按新标准执行;2021年1月1日前已批准征地实施但未完成的,按老标准执行。

  焦作市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