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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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补偿标准

《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2年最新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2-02-17
  贵州贵安新区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订)的通知

  黔贵安管办发〔2017〕1号

  新区各部门、各单位,开发投资公司,华芯投资公司,直管区各乡镇:

  《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订)》已经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2022年最新贵安新区征地补偿标准

  2017年1月4日

  (此件公开发布)

  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修订)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贵安新区建设的安排部署和“五年大发展,十年建新城”的总体要求,确保贵安新区直管区(以下简称“新区”)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省有关法律法规政策,按照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公开、公平、公正,构建诚信贵安的原则,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征收范围与期限

  (一)征收范围

  新区征收红线范围内的土地、房屋及地上附着物和附属设施。

  (二)征收期限

  按照土地、房屋征收面积及征收难易程度确定,房屋征收面积小于5万㎡的,征收期限为2个月以内;房屋征收面积大于5万㎡小于30万㎡的,征收期限为3个月以内;房屋征收面积超过30万㎡的,征收期限为4个月以内。如因特殊情况需延长征收期限的,由直管区乡(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乡(镇)”)提出延期申请报新区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征安办”)确定。

  二、土地征收

  (一)补偿标准

  1.各乡(镇)征地补偿标准原则上按原行政区区片综合地价或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青苗补偿标准按原行政区统一年产值标准执行。

  (1)党武镇征地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耕地

74000

其它地类

29600

青苗(稻田)

1807

青苗(旱地)

1301

  (2)湖潮乡

  ①湖潮片区征地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耕地

56900

其它地类

22760

青苗(稻田)

1807

青苗(旱地)

1301

  ②中八片区征地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耕地

35500

建设用地

10500

林地、园地

15000

牧草地及其它农用地

12000

未利用地

6000

青苗

1500

  (3)马场镇、高峰镇征地补偿标准、青苗补偿标准

征地类型

补偿标准(元/亩)

耕地

34020

建设用地

28386

林地、园地

15000

牧草地及其他农用地

15000

未利用地

4482

青苗

1494

  2.土地补偿款的分配:党武镇、湖潮乡(不含中八片区)土地补偿款的92%给被征地村民,8%给被征地村集体;马场镇、高峰镇、中八片区土地补偿款全部给被征地村民,另外补偿被征地村集体3000元/亩。

  (二)迁坟补助

  1.搬迁补助标准:

类别

补偿标准(元/座)

土坟

有碑1600

无碑1300

石坟

有碑2000

无碑1700

磨坟

有碑9000

无碑8000

备注

有碑帽、雕花等增加2000元,有华表、石桌椅等增加1000元。

  2.无主坟:在迁坟公告规定时限内无人认领的坟墓认定为无主坟,无主坟由所在地村委会组织迁移。迁坟补助参照以上三类标准执行,兑现给村委会(以下简称“村”),用于迁移坟墓所产生的劳务支出。

  涉及原羊艾农场、中八农场、贵州省女子强制戒毒所、平坝监狱等国有土地上的无主坟,由乡(镇)安排就近的村参照以上条款处理。

  3.择地补助:坟主自行选择迁移地点,每座坟给予1000元补助。

  (三)林(苗)木的补偿

  1.详见附件1、2、3、4、5。

  2. 进入评估程序的林(苗)木,按照评估价值给予补偿或给予评估价值40%-50%的搬迁补助,由被征收人自行将林(苗)木移出直管区外。

  被征收人没有选择自行搬迁的,由业主单位进行移植,发生的移植及管护等费用列入相应项目的建设成本;收储用地或无业主单位的,由新区市政景观园林公司对已征收的林(苗)木进行移植,发生的移植及管护等费用列入土地成本。移植单位将已移植林(苗)木清单报乡(镇),对无移植价值的林(苗)木,由乡(镇)组织移植单位、征收等部门现场登记后核销,并报新区财政局备案。

  (四)其它补偿

  1.土地类别的确定,原则上根据土地承包经营权证结合实际进行地类登记;2011年以前开荒至今仍然耕种的土地,经村和乡(镇)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可按耕地登记给予补偿。毁林开荒的不得按耕地补偿,其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查处。

  2.其它土地征收。未被承包的集体土地(含耕地内的机耕道、人行通道、公共沟渠等土地),土地征收补偿费按非耕地登记补偿给村集体;工程费用按成本计算,支付给出资人。

  三、房屋征收

  (一)被征收房屋补偿标准

  被征收房屋的补偿价格按照选定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公示的区域评估结果确定,被征收村民对评估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申请复核。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房地产价格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价格鉴定。

  (二)村民房屋确权面积认定

  1.被征收房屋面积和用途,以农房建设施工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为准。如与摸底调查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不符的,被征收村民须在摸底调查公示后的7日内,到涉及的乡(镇)申请重新确认。

  2.未办理农房建设施工许可证或房屋产权证的,以涉及的乡(镇)审核确认的房屋建筑面积和用途为依据。因历史原因修建的房屋,经村和乡(镇)确认,并经公示无异议后以户为单位按下列方式进行确权:

  (1)在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实施前修建的符合居住条件的房屋予以确权。

  (2)从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颁布起至2013年4月1日修建的房屋,根据“一户一宅”的原则,按每户建筑面积240㎡予以确权。超过240㎡的参照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标准给予工料补贴。

  (3)2013年4月1日以后未经批准修建的房屋不予确权,新区征安办提供的直管区卫星图像资料作为各乡(镇)房屋确权的参考。

  3.农转非户处理

  (1)农转非户,房屋属农房性质的,按农房进行补偿。

  (2)在读的大中专学生、现役士兵经村、乡(镇)确认,可享受相应的奖励配置商业用房及人均住房面积托底政策。

  4.其它情况

  在项目规定征收期限内,签订房屋征收协议前的婚入人员且房屋安置前户籍迁入本村的及符合贵州省计划生育政策的新生儿,经村、乡(镇)审核后情况属实的,可享受相应的奖励配置商业用房及人均住房面积托底政策。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补偿

  1.违法建筑。

  2.非法购买土地修建的房屋。

  (四)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的工料补贴

  框架、砖混:430元/㎡,砖木:342元/㎡,其它:200元/㎡。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不享受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签约奖励、搬家奖励、过渡奖励。

  (五)附属设施补助费(详见附件6)

  (六)附属物、构筑物补助费(详见附件7)

  (七)装修补助

  对确权的房屋建筑面积给予200-360元/㎡的装修补助(附属设施、附属物、构筑物不计在内)。装修超过补助标准的,可委托评估机构据实评估进行补助。

  (八)农机具、牲畜迁移补助

  农机具、牲畜等生产生活资料迁移补助2000元/户。

  (九)企业征收

  1.补偿原则:对被征收企业实行货币补偿,补偿价格由征收人与被征收企业共同协商委托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养殖企业征收涉及牲畜补偿一律在给付搬迁费后由养殖人自行迁移,迁移费经过市场询价、评估确定。

  2.企业搬迁补偿补助标准

  (1)在规定期限内签约的企业,在原房评估单价的基础上上浮30%计算后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2)企业设备设施搬迁由乡(镇)征收工作组现场确认核实后按设备设施评估总价值的20-30%给予一次性搬迁补助。

  (3)经营性损失补偿,企业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所得额证明的,按照上一年度月平均利润一次性补偿六个月。企业无法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纳税所得额证明的或在起征点以下的经营性损失,由征收工作组按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核定,或者按照企业五年收回成本计算(月平均利润=被征收企业固定资产价值/5年/12个月),一次性补偿三个月。

  四、安置补偿

  (一)安置方式

  被征收村民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产权调换或货币化安置。

  1.货币补偿:被征收村民将原房确权建筑面积选择部分货币补偿的,按《贵安新区直管区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中确定的单价计算后一次性给予补偿。

  2.产权调换:被征收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按“最接近,不小于”原房合法建筑面积的原则先签先选,靠档调换对应的套内建筑面积房屋。安置房源由贵安新区管委会按照城市总体规划,就近统一建设独具特色的贵安小镇,对被征收村民进行安置。

  3.自愿选择将被征收房屋全部货币化安置的,再按被征收原房确权的建筑面积给予1500元/㎡的自行购房补助,选择在贵安新区、贵阳市、安顺市范围内购买商品房的,凭商品房销售合同给予原房确权建筑面积500元/㎡补贴,实行货币化安置。

  (二)安置标准

  1.产权调换

  (1)产权调换安置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小于65㎡套内建筑面积。

  (2)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与被征收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相等部分,征收人与被征收村民互不补差。

  (3)严格遵循最接近靠档安置原则,在靠档安置后,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被征收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部分,分段计算:超面积在0㎡-10㎡(含10㎡)以内的,被征收村民不补差;10㎡-40㎡(含40㎡)以内的,被征收村民按800元/㎡进行补差;超过40㎡以上部分的,被征收村民按安置房评估价进行补差。

  (4)在靠档安置后,因房屋设计套型等原因,导致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被征收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建筑面积部分,按照贵安新区管委会审定的价格进行补差。

  2.住改非安置补偿

  (1)在征收范围确定之前,涉及住宅实际用于生产、经营的非住宅,按下列规定给予一次性货币补偿:

  ①能出具与住房地址一致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的,经涉及的乡(镇)证明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按被征收房屋确权建筑面积内的经营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建筑面积实际不足120㎡的据实计算),按住宅评估单价提高50%给予补偿,不再另行安置。

  ②不能出具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明的,经涉及的乡(镇)证明连续经营一年以上,按被征收房屋确权建筑面积内的经营面积(最高不超过120㎡,建筑面积实际不足120㎡的据实计算),按住宅评估单价提高20%给予补偿,不再另行安置。

  (2)住改非停产停业损失补偿

  ①经营性损失补偿

  能够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纳税所得额证明的,按照上一年度月均应纳税所得额计发六个月的经营性损失补偿。;

  不能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应纳税所得额证明的,经营性损失补偿由涉及的乡(镇)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核定,计发三个月。

  ②用工补助

  能够提供与雇佣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并且在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登记的,以用工人数按照上一年度职工月均工资总额计算,计发六个月。

  不能够提供与雇佣人员的劳动用工合同并且未在劳动人事部门备案登记,但又存在事实用工行为的(含经营者本人),经核定后按照上年度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布的标准计算,计发三个月。

  (三)安置托底政策

  (1)被征收村民人均确权建筑面积小于65㎡的,按65㎡套内建筑面积安置。最接近靠档安置后,因套型原因导致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小于应安置托底建筑面积的,按贵安新区管委会审定的价格补差;安置房套内建筑面积超出应安置托底建筑面积的,其补差标准按本方案“安置补偿”中第(二)部分“安置标准”第(3)条规定执行。

  (2)被征收村民同时选择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不再享受人均65㎡的托底政策。

  (四)安置过渡方式

  选择产权调换的被征收村民按下列方式之一自愿选择

  1.自行过渡:由征收人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过渡。

  2.统一过渡:由征收人就近统一提供周转房过渡。

  (五)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

  1.搬迁费:按被征收房屋确权的建筑面积计发,住宅10元/㎡·次,非住宅15元/㎡·次。选择货币补偿的计发一次,选择产权调换安置的按两次计发。

  2.临时安置补助费:住宅10元/㎡·月,非住宅15元/㎡·月,按被征收房屋的确权建筑面积计发。

  (1)选择货币补偿的,计发三个月临时安置补助费。

  (2)选择产权调换、用期房安置的,临时过渡期限为24个月,首次按12个月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一年内能够达到交房条件的,临时过渡期限为12个月,首次按6个月计发临时安置补助费。

  回迁安置通告发布之日起1个月后停止发放过渡费。超过临时过渡期限的,从逾期之月起,每超1个月,递增10%,但最多不超过临时安置补助费标准的5倍。

  选择统一过渡的,周转房面积大于或等于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的,不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周转房面积小于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的,按两者的差额面积发放临时安置补助费。

  五、奖励

  (一)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根据发展规划,按照规划就近修建一定比例的商业用房,将一定面积的商业用房受益权奖励给被征收村民和村集体经济组织。商业用房不提供独立产权,按市场化原则统一经营管理,被征收村民和村集体取得相应受益。对于奖励的商业用房受益权,被征收土地、房屋的村民可以选择按照8000元/㎡一次性货币结算。

  1.奖励给个人的商业用房受益权。

  (1)党武镇执行标准(提供两套方案由被征收村民自愿选择,只能二选一)。

  方案一:

  被征收房屋的村民选择产权调换的,可用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的10%置换一定面积的商业用房受益权,剩余面积(被征收房屋产权调换面积减去10%商业用房面积)进行住宅产权调换。每户最高调换商业用房受益权面积不超过24㎡。房屋征收选择本方案的,土地征收时,被征收村民不能享受商业用房受益权奖励政策。

  方案二:

  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按被征收承包耕地计算,按2㎡/亩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被征收房屋的村民按常住农业户口人数计算,按1㎡/人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2)湖潮乡执行标准

  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按被征收承包耕地计算,按3㎡/亩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被征收房屋的村民按常住农业户口人数计算,按2㎡/人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3)马场镇、高峰镇、中八片区执行标准

  被征收土地的村民按被征收承包耕地计算,按5㎡/亩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被征收房屋的村民按常住农业户口人数计算,按3㎡/人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2.被征收土地的村集体经济组织按该村被征收承包耕地计算:

  (1)湖潮乡、马场镇、高峰镇、中八片区按1㎡/亩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2)党武镇按0.5㎡/亩奖励商业用房受益权。

  3.自签订征收协议并交地腾房搬迁次月起,对奖励的商业用房受益权实行每平方米每月保底受益金15元,按月支付。

  (二)房屋征收奖励

  1.签约、搬家交房等奖励

  (1)积极签约搬家奖励:凡在30日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120元/㎡的签约奖励,超过时限的不予奖励;

  (2)按时签约搬家奖励:凡在规定期限内签订征收补偿协议并搬迁交房的被征收人,按合法建筑面积给予60元/㎡的签约奖励,超过时限的不予奖励;

  (3)特殊搬迁奖励:以项目所在村为单位,在规定期限内全部签约搬迁完毕,按被征收村民常住人口计算每人奖励2000元。

  (4)被征收村民选择货币补偿,在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并搬家交房的,按被征收房屋补偿单价的30%给予奖励。

  2.对积极搬家交房的被征收村民,增加搬迁费、临时安置补助费奖励:住宅10元/㎡,非住宅15元/㎡(该奖励标准不纳入超期临时安置补助费递增计算基数。选择统一过渡的,周转房面积小于原房确权建筑面积,按两者的差额面积进行奖励,相等面积部分不享受该奖励)。

  3.未超过批准期限的临时建筑奖励性补助。被征收村民在征收规定签约期限内签约腾房搬迁的,增加奖励性工料补助300元/㎡。

  4.在规定期限内被征收村民完成坟墓迁移的,给予2000元/座奖励。

  5.在征收期限内搬迁的企业,按补偿总金额的5-10%给予一次性奖励。

  六、土地房屋征收安置资金管理

  (一)征收补偿安置费用应足额到位、专户存储、专款专用。

  (二)征收补偿货币化安置费用通过银行直接拨付给被征收人。

  七、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中的缺项、漏项,通过询价、评估、一事一议等方式由乡(镇)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超出征收补偿方案规定或政策有调整的,乡(镇)党政联席会研究提出处理建议报片区指挥部、新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领导小组会议研究。

  (二)本方案实施后,原2013年6月起执行的《贵安新区直管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贵安新区直管区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方案》及《贵安新区直管区建设项目土地房屋征收工作补充方案》同时废止,已经处理完毕的征收问题不再重新处理。

  本方案自2017年1月1日起实施,由贵州贵安新区土地房屋征收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

  贵安新区地上附着物经济林木(成片及零星种植)补偿标准

 

序 号

植物(作物)名称

补偿方案

补偿规格

类别

每亩株数标准(株)

补偿标准(元/亩)

零星种植补偿

标准(元/株)

1

葡萄、猕猴桃(含架子费用)

产前期

棚架60-81

12000

棚架60元

立架200-300

立架40元

初产期 衰产期

棚架60-80

24000

棚架200元

立架200-300

立架80元

盛产期

棚架60-80

39000

棚架400元

立架200-300

立架130元

2

梨、桃、李、花红、杏、石榴、柿子、樱桃

产前期

30-110

4400

40

初产期

30-110

16500

150

衰产期

盛产期

30-110

22000

200

3

杨梅、枇杷

产前期

30-55

3300

60

初产期

30-55

5500

100

衰产期

盛产期

30-55

11000

200

4

板栗、核桃

产前期

30-55

3300

60

初产期

30-55

5500

100

衰产期

盛产期

30-55

11000

200

5

柑、桔

 

橙、柚

 

产前期

60-90

3600

40

初产期

60-90

7200

80

衰产期

盛产期

60-90

13500

150

6

茶叶

产前期

200-300丛

6000

20

初产期

200-300丛

12000

40元/丛

衰产期

盛产期

200-300丛

18000

60元/丛

7

花椒

产前期

55-110

2200

20

初产期

55-110

5500

50

衰产期

盛产期

55-110

13200

120

8

杜仲、黄柏、

 

厚朴

 

产前期

40-75

2250

30

初产期

40-75

3750

50

衰产期

盛产期

40-75

12000

160

  附件2

  贵安新区地上附着物苗圃地经济林苗、绿化小苗补偿标准

 

序号

植物

名称

补偿方案

规格

每亩最高合理株数

补偿标准

零星补偿标准

1

核桃苗(嫁接)

1—2年生(未定植)

0.7—0.8万株/亩

28000元/亩

3.5元/株

2

核桃苗(实生)

1—2年生(未定植)

0.8—1万株/亩

5000元/亩

0.5元/株

3

桃苗(嫁接)

1—2年生(未定植)

0.9—1万株/亩

20000元/亩

2元/株

4

桃苗(实生)

1—2年生(未定植)

1—1.2万株/亩

6000元/亩

0.5元/株

5

桂花、红叶石楠等

1—2年生(未定植)

2.5—3万株/亩

10500元/亩

0.35元/株

6

香樟、女贞等

1—2年生(未定植)

1.5—2万株/亩

7000元/亩

0.35元/株

7

花卉

一年生草本

10000株/亩

6000元/亩

补偿苗木费0.6元/株(注:草本花卉冠径≥625px)

8

多年生草本

6000丛/亩

7200元/亩

补偿苗木费1.2元/丛(注:一丛为6-8芽以上或冠径≥1000px)

备注:1.经济林类梨、李、花红、苹果、杏、石榴、柿子、樱桃参照桃执行,杨梅、枇杷、板栗、无仔刺梨、银杏、金银花苗参照核桃苗执行。

2.绿化小苗类 木兰科、松杉类参照香樟补偿标准执行,其他参照桂花补偿标准执行。

  附件3

  贵安新区地上附着物零星乔木类补偿标准

 

名称

规格

补偿标准

备注

乔木类苗木

1—2年生,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0000——50000株

25000元/亩

零星乔木类苗木0.5元/株,但每亩株数不超过50000株。

乔木类

3公分≤胸径<5公分

10元/棵

1.乔木系指用材林种。松、杉、柏、栎树等。

5公分≤胸径<10公分

20元/棵

2.构树、槐树、刺楸及其他杂木参照乔木类0.5倍价补偿。

10公分≤胸径<15公分

50元/棵

3.胸径小于3公分按乔木类苗木补偿。

15公分≤胸径<20公分

80元/棵

4.测量胸径位置为距地面距离1.3米。

20公分≤胸径<25公分

100元/棵

5.树归原主。

25公分≤胸径<30公分

150元/棵

 

胸径≥30公分

中介评估

 

灌木类

平均胸径<5公分(冠径≥1500px)

10元/丛

胸径大于5公分参照构树等及其他杂木标准补偿,没有经营目的的灌木不予补偿。

丛生竹

20元/丛

每丛6-7杆

40元丛

每丛10~15杆

60元/丛

每丛15-20杆

单根

3—4元/根

竹笋10元/公斤

散生竹

平均胸径<5公分1200株/亩

5000元/亩

苦竹、楠竹、杂竹等,含竹笋

平均胸径≥5公分 1000株/亩

7000元/亩

苦竹、楠竹、杂竹等,含竹笋

单根平均胸径≥5公分

5—7元/根

苦竹、楠竹、杂竹等,竹笋10元/公斤

  附件4

  贵安新区地上附着物零星绿化苗木补偿标准

 

序号

树种

规格(胸径)

计价单位

补偿标准

种植密度

1

桂花

苗期(定植1年)高1.2-1.5m,树形好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2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50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8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8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4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2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70——9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0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7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6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5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2

香樟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2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2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20——10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50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8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18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10——12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9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3

紫薇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2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0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50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8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18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5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9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1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4

雪松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2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0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50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8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8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18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5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0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75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6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5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5

木兰科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1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49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30——30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20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6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0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6

樱花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及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1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49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30——30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20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6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0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75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0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7

红叶李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2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1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380——46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80——35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20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6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0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8

银杏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200——1500株

75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20——580株

100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320——450株

125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80——260株

150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60株

175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100株

200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实生苗,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7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9

水杉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0——5000株

胸径50px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200——15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50——55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320——45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6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9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40——18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00——15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及以上

元/株

评估

 

10

其他干型绿化苗

苗期(定植1年)

元/株

3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3000——3000株

胸径50px以下,高1.5m以上,树形好

元/株

1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50——1200株

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3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400——500株

1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20——280株

1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60——200株

1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12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10——140株

1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80——90株

20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25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5——85株

22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4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60——80株

250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5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5——70株

275px(树形好,树冠丰满不偏冠,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株

60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65株

300px

元/株

评估

 

11

其他球丛型绿化苗

冠幅0.5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1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700——800株

0.6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2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500——560株

0.8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45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350——400株

1.0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6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60——330株

1.2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8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200——260株

1.5m(冠形饱满,生长旺盛,无病虫害)

元/丛

110

最高合理亩产苗木150——200株

1.5m以上

 

评估

 

  附件5

  贵安新区建设项目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相关说明

  第一条 补偿依据为省人民政府关于修改〈贵州省征占用林地补偿费用管理办法〉的决定(省政府令第12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新区实际,进行制定。

  第二条 凡在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征收、征用的集体土地,涉及征地范围内的耕地、林地及其它土地上的经果林、零星绿化苗木、珍稀树木及田边土角、房前屋后的零星树木、果树等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适用本标准。

  第三条 地上附着物是指依附在土地上的房屋、水井、各类树木等,包括各类建筑物、构筑物及地上地作物。

  第四条 本标准所称苗期是指裸根苗定植后一个生长年。

  第五条 未列入本标准附表中的经济林木参照市场价进行补偿;未列入附表中的经济林木,其补偿标准参照附表中类别经济林木补偿标准执行。

  第六条 经济林木株数超过每亩面积种植最高标准株数的,按每亩标准株数计算补偿,超出株数不予另计补偿;每亩株数达不到规定种植标准株数的,按零星经济林木的标准进行补偿。

  第七条 对于涉及极少特殊的珍贵树木、古树、大树和名木进行妥善移植或合理搬迁补偿。

  第八条 本方案所指零星绿化苗木是指正常生长、树冠丰满不偏冠、无病虫害、有一定商品价值的小规模种植的绿化苗木,且种植密度不超过附件四所列不同规格乔木或灌木最高合理亩产苗木上限株数。如零星种植的绿化苗木树形、冠幅未达上表所列标准或种植密度远远超出正常种植的株行距或每亩合理种植最大株数的,则不适用本补偿标准,该部分苗木的补偿价按密植或不合格苗木的补偿标准另行计算。

  第九条 胸径的测量方式为:指距树干出土面1.3米高处测量到的树杆直径。球丛型绿化苗的冠幅是指灌丛垂直投影面的直径。

  因树形原因不能测量到胸径的,可以测量地径或多杆乔木单个树杆的胸径再换算成胸径,换算方法如下:

  1.分枝点低于1.3米的单干乔木胸径=单干乔木的地径(即树干离地面30公分处测量所得直径)尺寸减去2公分;

  2.多杆乔木的胸径:测量丛生乔木所有的丛生枝干的胸径或地径,用其中最大的一枝树杆胸径数值加上其他树杆数值之和的1/2就是该丛生乔木的胸径,胸径与地径换算方法同上。

  第十条 本标准从2017年1月1日起执行,仅对贵安新区直管区范围内土地房屋征收有效。

  附件6

  贵安新区设施补偿补助费标准

 

设施、设备名称

补偿单价

备注

动力电

2750元/户

 

独立电表(含三相照明电表)

629元/块

 

分水表和分电表

50元/块

 

电热迁移费

1500元/户

涉及过渡的,其过渡期间电热补贴费1500元/户

独立水表

780元/块

 

固定电话

300元/部

不计分机

闭路、有线电视、数字电视

360元/户

 

电脑宽带迁移费

130元/户

 

煤气

2988元/户

 

空调移机(挂机)

300元/台

 

空调移机(柜机)

500元/台

 

热水器

160元/个

 

太阳能热水器迁移费

500元/个

 

照明线路

1000元/户

建筑面积60平方米以下,含60平方米

1200元/户

建筑面积60—80平方米,含80平方米

1400元/户

建筑面积80—100平方米,含100平方米

1600元/户

建筑面积100平方米以上

  附件7

  贵安新区附属物、构筑物补偿补助费标准

 

项目名称

补偿单价

备注

水泥院坝

40元/㎡

 

石板面层院坝

60元/㎡

 

石砌堡坎、水沟、挡土墙

200元/m3

 

红砖砌水泥砂浆面水沟

180元/m3

 

混凝土堡坎、水沟、挡土墙

320元/m3

 

门楼

600元/个

 

清水空心砖围墙

260元/m3

 

水泥砂浆空心砖围墙

310元/m3

 

贴面砖空心砖围墙

320元/m3

 

清水红砖围墙

260元/m3

 

水泥砂浆红砖围墙

310元/m3

 

贴面砖红砖围墙

320元/m3

 

石砌围墙

220元/m3

 

女儿墙

260元/m3

 

瓷瓶栏杆

150元/m

 

隔热层

30元/㎡

 

水池、花台、踏步

80元/m3

 

沼气池

300元/m3

 

粪池

120元/m3

 

石基础(未建房)

200元/m3

 

砖基础(未建房)

320元/m3

 

毛石混凝土基础(未建房)

390元/m3

 

铁皮钢架大棚

200元/㎡

 

板房

200元/㎡

 

  个有无依据呀?原来好像是30%吧?如果是为了鼓励搬迁,这个比例是合适的,如果没有鼓励的成分,则40-50%比例偏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