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自然资〔2020〕173号
各州、市、县、区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
2020年1月1日施行的《土地管理法》规定: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确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云南省红河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予以公布实施,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切实做好征地补偿标准实施工作
新《土地管理法》将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规定为征收农用地的唯一补偿形式。《云南省红河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是在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资源条件、产值、区位、供求关系以及人口、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的基础上测算得出的,具备科学性、合理性、现势性的特点,与我省现阶段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施行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有利于我省加强和改进征地管理,切实维护被征地农民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切实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切实保障我省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重要性,加强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实施氛围。
二、理解政策,准确把握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适用范围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是测算征收集体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不含青苗补偿费、地上附着物补偿费,不包括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云南省行政区域范围内征收集体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测算,均按本标准执行。
1.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在明确征收集体农用地补偿标准的基础上,同时对征收集体建设用地与集体未利用地补偿标准做出了规定。
2.涉及其他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各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已经确定的,按照相关标准执行;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未确定的,参照相邻集体农用地地类补偿标准执行。
3.林木补偿费用和森林植被恢复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4.使用国有农用地的补偿标准可参照相邻集体农用地同地类补偿标准执行。
三、精心组织,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与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衔接工作
云南省红河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自2020年1月1日起执行。按照《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新<土地管理法>实施后在审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报批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0﹞328号)规定,2019年12月31日前,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已经受理的建设项目用地,征地补偿标准按原《土地管理法》和原我省规定执行。2020年1月1日至本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公布实施期间,各地征地补偿标准暂按《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红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09号)执行的,须在本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公布实施后60日内补齐差价。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做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与原征地补偿标准的衔接及相关工作,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妥善解决实施过程中的有关问题,防止引发社会矛盾,确保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顺利实施。
云南省红河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公布实施后,《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十五个州(市)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7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修订云南省红河州征地补偿标准的通知》(云国土资〔2015〕109号)同步废止。
四、强化监督,确保征地补偿标准贯彻落实
征地补偿工作涉及广大农民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关注度高,各级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新征地补偿标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级监察、财政、自然资源、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贯彻落实到位,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云南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在云南省人民政府重点领域信息公开(http://www. yn.gov.cn)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网站(http://dnr.yn.gov.cn/)上公布。省人民政府将按照《土地管理法》要求,适时对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进行修订,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
附件:云南省红河州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2020年11月9日
10.10.1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30%) |
安置补助费(70%) |
|||
I |
迤萨镇:土台村、西山社区、勐甸村、齐心寨村、小河村、大黑公村、昆南村、跑马路社区、凹腰山社区、勐龙村。 |
35070 |
10521 |
24549 |
II |
浪堤镇:浪堤村、红波洛村、洛那村、娘普村、虾里村、浪堵村、安品村、俄期村;乐育镇:然仁村、窝伙垤村、龙车村、尼美村、大新寨村、乐育村;甲寅镇:龙美村、阿撒村、他撒村、龙普村、甲寅村、老博村;宝华镇:宝华村、嘎他村、安庆村、朝阳村、期垤村、俄垤村;大羊街乡:红土坡村、新村村、大羊街村、妥赊村;石头寨乡:车玛竜村、石头寨村;车古乡:车古村;垤玛乡:垤玛村;三村乡:三村村;架车乡:架车村;洛恩乡:洛恩村;阿扎河乡:阿扎河村。 |
27246 |
8174 |
19072 |
III |
大羊街乡:妥垤村、车普村;车古乡:么当村、阿期村、哈垤村、腊娘垤村、利博村;垤玛乡:牛红村、腊哈村、曼培村、河玛村、独格村;三村乡:坝木村、依期洛村、车同村、扎么村、补干村;架车乡:牛威村、扎垤村、合莫村、规普村、妥产村、妥阿村、翁居村;洛恩乡:娘宗村、哈龙村、草果村、普咪村、茨农村、多脚村、拉博村;阿扎河乡:垤施村、切初村、过者村、洛孟村、普春村、哈普村、俄比东村、西拉东村、阿者村;石头寨乡:碧苗村、旧施村、么索村。 |
26746 |
8024 |
18722 |
平均综合地价 |
27316 |
8195 |
19121 |
10.10.2云南省红河州红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地类调整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整 系数 |
1.2 |
1 |
1 |
1 |
0.45 |
0.45 |
-- |
1 |
0.3 |
|
I |
35070 |
42084 |
35070 |
35070 |
35070 |
15782 |
15782 |
-- |
35070 |
10521 |
|
II |
27246 |
32695 |
27246 |
27246 |
27246 |
12261 |
12261 |
-- |
27246 |
8174 |
|
III |
26746 |
32095 |
26746 |
26746 |
26746 |
12036 |
12036 |
-- |
26746 |
8024 |
10.11.1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I |
金水河镇、勐桥乡、勐拉乡、金河镇全部村委会;老勐镇老勐村委会、和平村委会、新村村委会 |
42040 |
16816 |
25224 |
II |
沙依坡乡、者米乡全部村委会;老勐镇苦竹林村委会、新安里村委会;铜厂乡崇岗村民委员会、董棕河村民委员会;大寨乡渡口村委会;马鞍底乡马鞍底村委会、地西北村委会、中寨村委会 |
35452 |
14181 |
21271 |
III |
大寨乡白沙坡村民委员会、大都马村民委员会、大寨村民委员会、箐脚村民委员会、新发寨村民委员会、老集寨乡、营盘乡、阿得博乡、马鞍底乡马拐塘村民委员会、普玛村民委员会、中梁村民委员会;铜厂乡达绕村委会、大塘子村委会、毛贝湾村委会、勐谢村委会、铜厂村委会、瑶山村委会、长安冲村委会 |
25928 |
10371 |
15557 |
平均综合地价 |
35635 |
14254 |
21381 |
10.11.2云南省红河州金平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地类调整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整 系数 |
1.1 |
1 |
1 |
1 |
0.3 |
0.3 |
-- |
1 |
0.3 |
|
I |
42040 |
46244 |
42040 |
42040 |
42040 |
12612 |
12612 |
-- |
42040 |
12612 |
|
II |
35452 |
38997 |
35452 |
35452 |
35452 |
10636 |
10636 |
-- |
35452 |
10636 |
|
III |
25928 |
28521 |
25928 |
25928 |
25928 |
7778 |
7778 |
-- |
25928 |
7778 |
10.12.1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I |
大兴镇:牛洪、大寨、岔弄、瓦那、城关、大兴镇黄连山自然保护区、阿迪、马宗、迷克、龙丁、倮德、老边、东德;牛孔镇:牛孔、龙洞村与作播村争议、作播村与龙洞村争议、牛孔镇黄连山自然保护区、曼洛、破瓦、阿东、牛巩、者俄、依期、阿谷、摸东、平掌街、作播、龙洞;大黑山镇:嘎处、撮洛、老白寨、搬布、三椤、戈兰、罗布巩、拉龙;平河镇:平河、折东、新寨、东哈、车里、东斯、大头、东批、东角、咪霞、略马;戈奎乡:托牛村与加梅村争议、加梅村与托牛村争议、戈奎、俄普、俄马、哈鲁、埃倮、加梅、托牛、子雄;大水沟乡:富康、大果马、大水沟、龙普、东沙、大阿巴、牛倮底马、扭直、八户、宋壁;半坡乡:坝溜、哈的、牛托洛河、半坡、二甫、多沙、高井槽;骑马坝乡:骑马坝、骑马坝乡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玛玉、哈育、托河、莫洛、杯倮、东龙、坝嘎;三猛乡:哈德、三猛乡黄连山自然保护区、爬别、塔普、巴德、腊姑、桐珠、埃洞、巴东。 |
29500 |
11800 |
17700 |
平均综合地价 |
29500 |
11800 |
17700 |
10.12.2云南省红河州绿春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地类调整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整 系数 |
1.25 |
1.25 |
1 |
1 |
0.9 |
0.9 |
- |
1 |
0.3 |
|
I |
29500 |
36875 |
36875 |
29500 |
29500 |
26550 |
26550 |
- |
29500 |
8850 |
10.13.1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结果表
区片编号 |
区片范围描述 |
区片综合地价(元/亩) |
||
区片标准 |
其中 |
|||
土地补偿费(40%) |
安置补助费(60%) |
|||
I |
河口镇:合群社区、槟榔社区、北山社区、城郊村委会、坝洒村委会;南溪镇:南溪村委会;坝洒农场、河口农场、南溪农场场部、蚂蝗堡农场场部。 |
45400 |
18160 |
27240 |
II |
南溪镇:大南溪村委会、龙保村委会、安家河村委会; 桥头乡:桥头村委会、下湾子村委会、老街子村委会、冬瓜岭村委会、中寨村委会、老汪山村委会、竹林寨村委会、薄竹箐村委会;老范寨乡:斑鸠河村委会、桂良村委会;瑶山乡:水槽村委会、牛塘村委会、八角村委会、梁子村委会、太阳寨村委会;莲花滩乡:莲花滩村委会、地古白村委会、嘎马村员会、干龙井村委会、石板寨村委会、中岭岗村委会;蚂蝗堡农场、南溪农场。 |
37000 |
14800 |
22200 |
平均综合地价 |
38106 |
15242 |
22864 |
10.13.2云南省红河州河口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地类调整系数表
单位:元/亩
区片 编号 |
地类名称 |
农用地 |
集体建设 用地 |
未利用地 |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草地 |
其他农用地 |
|||||||
水田 |
水浇地 |
旱地 |
|||||||||
区片综 合地价 |
调整 系数 |
1.05 |
1.05 |
1 |
1 |
0.7 |
0.7 |
-- |
1 |
0.45 |
|
I |
45400 |
47670 |
47670 |
45400 |
45400 |
31780 |
31780 |
-- |
45400 |
20430 |
|
II |
37000 |
38850 |
38850 |
37000 |
37000 |
25900 |
25900 |
-- |
37000 |
166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