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地补偿标准

您的位置:首页>征地补偿>征地补偿标准>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政府2021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自2021年3月5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政府2021最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自2021年3月5日公布之日起实施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1-11-10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公告

  根据2021年2月7日印发《广东省清远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公告》(清府函〔2021〕45号)文件,我县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实施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偿费差额。

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的公告

  附件:广东省清远市阳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表

  阳山县人民政府

  2021年3月5日

阳山县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单位:万元/公顷
区片编号 耕地 园地 林地 养殖水面 其他农用地 未利用地
1 68.25 52.5525 31.395 70.98 52.5525 27.3
2 59.55 45.8535 27.393 61.932 45.8535 23.82
3 55.05 42.3885 25.323 57.252 42.3885 22.02
区片范围描述:
编号1:阳城镇;
编号2:黎埠镇、七拱镇;
编号3:小江镇、杜步镇、江英镇、岭背镇、黄坌镇、青莲镇、秤架瑶族乡、太平镇、杨梅镇、大崀镇。
注:建设用地参照征收耕地标准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