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通知》中的主要内容
一、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60%为安置补助费、40%为土地补偿费;征收未利用地的,全部为土地补偿费。
二、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收土地上有青苗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按照当季该作物的实际产值补偿。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按照当地有关规定或者双方约定的标准给予补偿;
没有规定、约定或者约定不成的,由县级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损失价值确定。
三、切实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征收过程中,要做好听证、公告等工作,要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诉权,防止弄虚作假和侵害被征地农民合法权益的情况发生。
四、生效时间
贵州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自2020年1月1日起实施,原征地补偿标准同时停止执行。
京平拆迁律师提醒大家,虽然有各种法律法规在保障着被征收人的利益,但是实践过程中却常常有落实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如果遇到补偿不合理、不到位等情况,要及时的起诉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