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充分认识新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
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由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组成,为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权益,综合征地实际情况,构成比例为4∶6,不包括法律规定用于社会保险缴费补贴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严格依法履行征地程序,充分保障被征地农民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和申述权。要采取有效措施,坚决防止截留、拖欠、挪用征地补偿费用的问题发生。
二、做好新旧征地补偿标准的链接工作
1月1日以来,已组织征地报批的,按新标准征收;在此之前已取得用地批复但尚未开展征地工作的,亦按新标准征收。
三、生效时间
《甘肃省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征地拆迁补偿标准)》于2020年1月1日起实施。2017年2月19日印发的《甘肃省征地补偿区片综合地价及甘肃省征地补偿统一年产值标准》(甘政发〔2017〕17号)废止。
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征地拆迁补偿标准)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