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西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田西高速公路(西林段)征地部分地上附着物猪、牛栏补偿标准的通知
西政发〔2020〕17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在已下发的田西高速(西林段)相关征地补偿标准中没有列入部分地上附着物猪、牛栏补偿标准,为加快推进田林至西林高速公路(西林段)项目建设,根据西林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林县建设项目征收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2019年调整)>的通知》(西政发〔2019〕12号)及十二届西林县人民政府第158次常务会议精神,特制定田西高速(西林段)征地部分地上附着物猪、牛栏补偿标准。
田西高速(西林段)征地部分地上附着物猪、牛栏补偿标准(新增)
补偿分类 |
补偿标准 |
单 位 |
备注 |
砖混猪、牛栏 |
500 |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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砖瓦猪、牛栏 |
321 |
元/平方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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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瓦猪、牛栏 |
155 |
元/平方米 |
|
泥瓦猪、牛栏 |
200 |
元/平方米 |
|
泥草猪、牛栏 |
100 |
元/平方米 |
|
木草猪、牛栏 |
80 |
元/平方米 |
|
钢架铁皮猪、牛栏 |
134 |
元/平方米 |
西林县人民政府
2020年8月12日
公开方式: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