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2020〕27号
各被征收人:
2020年11月28日,潢川县人民政府公布了G106国道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征求意见稿)。现该征求意见稿期已届满,未收到各被征收人的任何意见。现将《G106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予以公布。
附件:《G106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潢川县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0日
G106国道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土地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一、土地征收范围、对象
土地征收范围:起点位于我县宁西铁路与G106国道方店铁路桥北(K978+320)处,在方店宁西铁路南侧200米左右转向东,经定城办事处方店村、桃园村、九里村、弋阳办事处八里村、罗新楼村后至潢上路转向南,经潢川经济开发区、弋阳办事处王香铺村转向西,经弋阳办事处沙河店村至G106,项目终点位于G106京九铁路桥南(K990+600)处。以规划的G106中心线两侧各7.5米为征收范围。
征收对象:上述范围内的土地、建筑物、构筑物及附属设施、青苗、地上附着物。
征收目的:用于G106国道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
二、G106国道征地补偿标准土地房屋征收补偿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
3.《河南省实施〈土地管理法〉办法》;
4.《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
5.《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河南省征收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豫政〔2016〕48号);
6.信政文﹝2014﹞46号《信阳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信阳市征收土地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通知》文件
7.河南省自然资源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征收土地前期工作程序的通知;
8.其他相关法律规范和政策。
三、G106国道潢川段土地征收补偿安置
(一)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以村民组为单位,县业主单位委托有测绘资质的单位对土地面积进行实际勘测汇总,由白店乡、定城办事处、弋阳办事处与各村民组签订《土地征收协议》。
(二)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式和标准
土地征收补偿采取货币补偿方式。货币补偿标准:根据同期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的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三)社保安置费用
依据相关规定,对符合要求的被征地农民进行社保安置补贴。
(四)地上附着物及青苗补偿
按照信政文﹝2014﹞46号文件标准实施补偿(见附表)。
四、G106国道潢川段房屋征收补偿
(一)房屋征收补偿安置原则
村民宅基地上的房屋及附属物在公平协商自愿签订协议的基础上,统一按“附表”标准进行货币补偿。村民房屋是指村民在合法宅基地上所建的用来自住的房屋。超出或不在合法宅基地上所建的房屋,应按“三违”建筑无偿拆除。
(二)房屋征收补偿安置方式
采取货币补偿。被征收村民房屋及附属物的补偿,详见“附表”。
五、G106国道潢川段房屋征收搬迁补助费
给予房屋搬迁户每户一次性1000元的搬迁费用。
六、奖励
凡按通告时间要求,提前一个月完成土地房屋征收及地面附属物拆迁的农户,给予奖励拆迁补偿费用的20%;凡按通告时间要求,提前半个月完成土地房屋征收及地面附属物拆迁的农户,给予奖励拆迁补偿费用的15%;凡按通告时间要求,完成土地房屋征收及地面附属物拆迁的农户,给予奖励拆迁补偿费用的10%。
七、其他
①被征收人在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征收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由县自然资源、住建、房管等部门依法处理。
②征收范围内房屋和地面附属物的拆除,委托有资质的拆除单位实施。
③本方案自公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宜,以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④本方案由G106潢川城区段改线工程建设指挥部负责解释。
附表:
G106国道潢川段房屋征收补偿标准(一)
分 类 |
标 准 |
房屋等级 |
补偿标准(元/平方米) |
混 合 结 构 |
现浇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二四红砖墙体,门窗齐全,室内外装修完好两项以上,成色较新。 |
一等房 |
1000 |
①预制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二四红砖墙体,门窗齐全,室内外装修完好,成色较新②现浇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未装饰二四红砖墙体③现浇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一八红砖墙体,室内外装修完好两项以上。 |
二等房
|
900 |
|
①预制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二四红砖墙体,门窗齐全②现浇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一八红砖墙体,门窗齐全。 |
三等房 |
800 |
|
预制板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一八红砖墙体,门窗齐全。一二红砖墙体,檐高3.00米左右的房屋。 |
四等房 |
760 |
|
砖 木 结 构 |
瓦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二四红砖墙体,门窗齐全,室内外装修完好两项以上,成色较新。 |
一等房 |
850 |
瓦屋面,檐高3.50米左右,二四红砖墙体,门窗齐全,室内外未装饰;瓦屋面,檐高3.00米左右,一八红砖墙体,门窗齐全,室内外装修完好两项以上。 |
二等房 |
750 |
|
瓦屋面,檐高3.00米左右,一八红砖墙体,门窗齐全。 |
三等房 |
650 |
|
一二红砖墙体,檐高2.80米左右的房屋。 |
四等房 |
500 |
|
其他 结构房、简易房 |
包青土坯瓦房、檐高2.60米左右的房屋。(含2.60米) |
|
350 |
注:室内外装饰指地板砖、墙裙、吊顶、外墙漆、厨卫装饰、门窗软包等高档次非常规装修。
G106国道潢川段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二)
建(构)筑物名称 |
现状结构特征 |
单位 |
补偿标准(元) |
备 注 |
砖围墙 |
二四墙 |
平方米 |
65 |
高2米 |
一八墙 |
平方米 |
50 |
高2米 |
|
一二墙 |
平方米 |
35 |
高2米 |
|
猪圈 |
硬化地面、水冲设施 |
平方米 |
130 |
猪舍高度达2.2米以上的,按240元/平方米补偿 |
简易猪圈 |
平方米 |
22-45 |
||
水池、粪池 |
砖石砌、水泥抹面 |
立方米 |
380-450 |
水池为楼顶池或院内水池,总量不超过每户20立方米 |
沼气池 |
砖石砌、水泥抹面 |
立方米 |
500-600 |
|
地坪 |
水泥 |
平方米 |
55-65 |
砖铺20元 |
隔热层 |
石棉瓦 |
平方米 |
55 |
|
温室 |
钢架、玻璃 |
平方米 |
90-110 |
无供热设施 |
塑料 |
平方米 |
22 |
无供热设施 |
|
水井 |
机井10米砖砌 |
眼 |
4000 |
口径50㎝以上,深度增加1米加100元(深度不足10米按10米计) |
机井深40米砼井筒 |
眼 |
6000 |
口径50cm以上,深度每增加1米加150元(深度不足40米按40米计) |
|
压水井 |
眼 |
330 |
包括压井附件 |
|
电话 |
|
部 |
170 |
|
闭路电视 |
|
部 |
450 |
|
农村供电通讯线杆 |
木杆 8-10米水泥杆 11-15米水泥杆 |
根 |
110 500 800 |
线路主干道线杆补偿标准据实 协商 |
厕所 |
|
蹲 |
300-350 |
|
太阳能 |
拆移费 |
套 |
300 |
|
空调 |
拆移费 |
台 |
150-250 |
窗机150元,挂机200元,柜机250元。 |
铁护栏 |
|
米 |
60 |
|
外楼梯 |
|
平方米 |
190 |
|
坟墓 |
一墓一棺 |
个 |
2200 |
每增加一棺增加1000元 |
G106国道潢川段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三)
项 目 |
规格 |
补偿标准 (元/株) |
备 注 |
|
胸径(公分) |
||||
乔木 |
5以下 |
6 |
1.松、柏、国槐、楸等稀有树种补偿费增加30%。 2.国家、省级重点保护植物及珍稀树木,严禁移植、砍伐,确有需要的,报请林业部门同意,价格另议。 3.种植密度超过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的最高密度,按规程确定的最高密度和株数补偿。 |
1.所有乔木、竹林、灌木及花卉苗圃等均应为活立木或留存圃地三月以上 2.所有乔木、竹林、茶叶、灌木类补偿标准均为移植、砍伐标准;保留补偿标准另议 |
6-10 |
11 |
|||
11-15 |
22 |
|||
16-20 |
60 |
|||
21-25 |
110 |
|||
26-30 |
170 |
|||
31以上 |
220 |
|||
竹林 |
亩 |
6600 |
|
|
茶叶 |
丛 |
22 |
每亩最高丛数为700,超过者按700丛计。 |
|
灌木类 |
墩 |
9 |
每墩出条数按10-20根(包括柳、荆等灌木丛) |
|
小苗苗圃 |
5000元/亩或以实际种植的株数和当年当地市场平均价格,计算补偿费用。超过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的株数密度的,按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最高株数密度计算补偿费用。 |
|||
经济林 |
按《河南省林业厅关于国家建设征用土地上经济林补偿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执行。零星果树在此基础上,按林业部门技术规程规定的株数密度计算单株补偿价格。 |
|||
养殖水面 |
按养殖品种、产量和当年当地市场平均价格据实补偿 |
G106国道潢川段土地征收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四)
青苗补偿费标准 |
|||
类 别 |
单位 |
补偿标准 |
备注 |
1.耕地 |
亩·季 |
900-1100元 |
|
2.菜地 |
亩·季 |
按征地时的当季品种、产量与当地当年市场平均价格计算补偿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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