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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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上海闵行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沪(闵)征地补告〔2024〕第37号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北韦组、南韦组、张家浜组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7-11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闵)征地补告〔2024〕第37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闵预征地告〔2024〕第2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闵行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北韦组,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南韦组,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张家浜组;拟征收农用地96.80平方米、建设用地440.10平方米、未利用地3130.10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3667.00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98.4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北韦组 1356.90 269276.81 0.0 0 0 0 269276.81
2 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南韦组 1887.00 374475.15 0.0 0 0 0 374475.15
3 闵行区华漕镇红卫村张家浜组 423.10 83964.2 0.0 0 0 0 83964.2
4 华漕镇红卫村 0 0 0 152093 0 0 152093
  合计 3667.00 727716.16 0.0 152093 0 0 879809.16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2024年07月26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华漕镇规划和自然资源管理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闵行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闵行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胡俊轶 联系地址:平乐路25号
联系电话:62219081 监督电话:33885797
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