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肇庆市大旺华侨农场
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肇庆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经你管委会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肇庆市大旺华侨农场2023年度第十五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肇自然资高新报〔2023〕15号)收悉。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同意你管委会将原广东省大旺华侨农场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3847公顷(其中园地0.0348公顷、草地0.2269公顷、其他农用地0.123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另同意使用国有未利用地0.1447公顷。上述土地(合计0.5294公顷)由你管委会依法依规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
肇庆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