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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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征收土地预公告〔2023〕29号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荫办事处大会社区、东杨社区、群生社区、董永社区

文章来源: 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4-30
孝南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2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的规定,现将孝感市2023年度第29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土地征收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孝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槐荫办事处大会社区、东杨社区、群生社区、董永社区,孝天办事处草铺社区,孝南经济开发区春云社区、董湖社区集体土地总面积14.5805公顷(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途为城镇住宅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45条第(五)项规定,由政府组织实施的成片开发建设需要用地,因公共利益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组织槐荫办事处、孝天办事处、孝南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和大会社区、东杨社区、群生社区、董永社区、春云社区、董湖社区、草铺社区会同自然资源、林业、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位置、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情况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并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四、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
 
按照鄂政发〔2014〕53号、鄂人社发〔2015〕2号文件要求,组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公安、财政、自然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职能部门,开展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调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孝感市国土资源局城区分局
 
2023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