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速路南段路域整治及路网连接工程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164号
南昌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南昌市红谷滩区枫生快速路南段路域整治及路网连接工程的审查报告》(洪自然规划文〔2024〕2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红谷滩区龙兴街道文青村、中堡村,九龙湖街道富乡村、下堡徐家管理站、源岗管理站,生米街道长岗村、东城村、南路村、朱岗村、生米街道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5.1741公顷(其中耕地5.668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1.0594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16.2335公顷,当地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南昌市红谷滩区枫生快速路南段路域整治及路网连接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5.6681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督促红谷滩区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登记或变更登记。
五、你市要督促红谷滩区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向具体建设项目提供用地,供应土地时要依法依规、节约集约,并及时将相关信息上传至土地市场动态监测与监管系统。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