绕城段道路工程的批复
赣土批字〔2024〕35号
上饶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S202(白东线)玉山绕城段道路工程的审查报告》(饶自然资文〔2023〕264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玉山县将岩瑞镇东津桥村、周溪村,冰溪街道办事处殿口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3.3326公顷(其中耕地1.7348公顷)和未利用地0.02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0614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0.3976公顷(其中耕地0.0981公顷)和未利用地0.16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9833公顷,当地人民政府以划拨方式提供,作为S202(白东线)玉山绕城段道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
二、你市要进一步督促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措施提高已补充1.8329公顷耕地的质量。
三、你市要督促玉山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2024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