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西
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吉林市人民政府:
《吉林市人民政府关于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西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吉市政请〔2023〕50 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7.3008 公顷(其中耕地4.4116 公顷)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5834公顷(其中耕地 1.7250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2.5834 公顷,用于万科松花湖度假区西沟水库工程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土地利用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原土地使用者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土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 年2 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