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55万千瓦风电项目
建设用地的批复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前郭尔罗斯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提请吉林油田前郭县昂格 55 万千瓦风电项目的请示》(前政请〔2024〕2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3.7019公顷(其中耕地0.807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意将国有农用地51.5008公顷(其中耕地 3.3316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55.2027 公顷,用于能源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