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余市人民政府2022年第1批次
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扶余市人民政府:《扶余市人民政府关于扶余市2022 年第1 批次建设用地的请示》(扶政文〔2024〕2 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市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4.3217 公顷(其中耕地23.6842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用于交通运输、工矿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 年3 月15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