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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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平原县拆迁公告:用于S323乐馆线平原小仓村至平原夏津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德原街道;恩城镇;龙门街道;前曹镇;桃园街道;王打卦镇;王凤楼镇共涉及51个行政村

文章来源: 北京拆迁律师网
发布日期:2023-08-31
  平原县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平征预公告〔2023〕20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平原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平原县拆迁公告:用于S323乐馆线平原小仓村至平原夏津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德原街道;恩城镇;龙门街道;前曹镇;桃园街道;王打卦镇;王凤楼镇共涉及51个行政村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该项目拟用地范围:该项目位于德原街道东仓村、董家坡村、冯堂村、毛庄村、王通村、闫八里村;恩城镇北铁匠村、大北关村、东刘王村、东于庄村、后夏寨村、芦官村、马庄村、前夏寨村、秦庄村、石庄村、王庄村、西关村、西刘王村、西于村、(西)赵庄村、小北关村、邹庄村;龙门街道堤上王村、贾庄村、军屯村、水坑王村、隋庄村、五里庄村、张家仓村、郑家仓村;前曹镇北油坊村、董集村、李寨村、南油坊村、西肖村、西张村、于庄村、郑庄村;桃园街道邓庄村、东小马村、栾庄村、罗庄村、魏庄村、西大马村、西杨村;王打卦镇屯北村、王打卦村、小栗庄村、辛桥村;王凤楼镇西张辛庄村地段。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德原街道东仓村、董家坡村、冯堂村、毛庄村、王通村、闫八里村;恩城镇北铁匠村、大北关村、东刘王村、东于庄村、后夏寨村、芦官村、马庄村、前夏寨村、秦庄村、石庄村、王庄村、西关村、西刘王村、西于村、(西)赵庄村、小北关村、邹庄村;龙门街道堤上王村、贾庄村、军屯村、水坑王村、隋庄村、五里庄村、张家仓村、郑家仓村;前曹镇北油坊村、董集村、李寨村、南油坊村、西肖村、西张村、于庄村、郑庄村;桃园街道邓庄村、东小马村、栾庄村、罗庄村、魏庄村、西大马村、西杨村;王打卦镇屯北村、王打卦村、小栗庄村、辛桥村;王凤楼镇西张辛庄村。共涉及51个行政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S323乐馆线平原小仓村至平原夏津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建设,项目类型为交通运输用地,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平原县自然资源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德原街道办事处、恩城镇人民政府、龙门街道办事处、前曹镇人民政府、桃园街道办事处、王打卦镇人民政府、王凤楼镇人民政府、德州市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拟于2023年7月4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平原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德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1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平原县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平原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平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平原县自然资源局提出书面申请。平原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34-4250020

  平原县人民政府

  2023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