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海)地征〔2023〕4号
根据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分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分社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北京万方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协商,就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以下简称功德寺项目)土地征收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
功德寺项目四至范围为:东至树村路,南至农大北路,西至东北旺中路,北至规划树村北一街。该项目拟征收的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集体土地位于树村地区的本项目范围内。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土地面积2.3048公顷( 34.57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征地面积(公顷)
征地面积(亩)
种植园用地
2.2201
33.30
林地
0.0045
0.07
商服用地
0.0737
1.11
交通运输用地
0.0065
0.09
合计
2.3048
34.57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地上物以土地现状调查技术报告书为准。
二、北京市海淀区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功德寺项目拟征收土地规划用途为A33基础教育用地、R2二类居住用地,将依据市发展改革委有关批复开展征地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依据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第一分社股东(社员)代表大会决议和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北京万方安和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补偿费标准为350万元/亩,征地补偿费共计3630.06万元。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无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所属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不涉及相应补偿。
海淀区西北旺镇马连洼村已完成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可到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联系电话:82403942)办理补偿登记。
五、提出意见及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3年5月27日止) ,西北旺镇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邮编:100097;联系人:左翼,联系电话:67412377)提出具体意见,也可依法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市规划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次征地前公告拟订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