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海)地征预〔2023〕03号
为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 2016年—2035年)》《海淀分区规划(国玊空间规划) ( 2017年一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北京市海淀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树村地区,具体四至范围为:东至树村路,南至农大北路,西至东北旺中路,北至规划树村北一街。
二、北京市海淀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的批复》(京发改(核)〔2020]176号)、《关于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核准延期的批复》(京发改(核)〔2022398号),本次拟征收土地将用于实施海淀区功德寺棚户区改造安置房项目建设。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近期,北京市海淀区天民政府将组织相关单位对拟征收土地开展现状调查工作,请有关单位和个人积极予以配合。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征收土地时,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对违规抢栽抢建的部分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生月)3日至2023年生月心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西北旺镇政府、海淀镇政府、树村村委会及马连洼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