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年建的房子有300平左右,现在是不是违建?
京平律师答
您好,非常高兴受邀回答这个问题。
针对2008年建的房屋是否是违建,很多人可能都很困惑。
《中国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是2008年颁布的,这部法律的颁布正式规定了我们建房的话必须办理相关的建房手续,例如建房用地许可证以及规划证等,房屋建成之后应该办理房产证。从这条规定可以看出,2008年以后的建房,应该要办理房产证的。
您的房子是2008年建的,不知道当时建房时是否取得了建房用地许可证,也不知道是否办理相关的房产证。如果有许可证/规划证也有房产证的话,那就不是违建了。
但是还有情况,房屋如果是建在耕地上的话,那房子即使取得了房产证的话,也无法摆脱违建的命运。
因为我国对耕地是保护非常严格的,我国《土地管理法》就明确规定了,我国实行的是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在耕地上进行建房。如果确实要在耕地上建大型建筑物的话,审批手续也是非常严格的。一定要取得农用地转批手续。《土地管理法》第三十一条规定:“ 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
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非农业建设经批准占用耕地的,按照“占多少,垦多少”的原则,由占用耕地的单位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或者开垦的耕地不符合要求的,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开垦耕地计划,监督占用耕地的单位按照计划开垦耕地或者按照计划组织开垦耕地,并进行验收。因此,如果要在耕地上建建筑物的话,建多少还要开垦多少,不能让耕地总量减少。所以说如果在耕地上建房的话,哪就不分哪一年建的,也不管是否取得了房产证,可能都会被认定为违建。
在拆迁中,跟拆迁方交涉需要怎么说?
京平律师答
第一,和拆迁方谈判是需要谈判筹码的,不是你随随便便说几句,拆迁方就会妥协。双方不站在同一个平台上很难就补偿问题达成一致。
第二,如何取得谈判筹码呢?当然需要咱们去抓对方的违法点了。从拆迁方发的相关文件中寻找违法点,通过法律程序提高谈判筹码,从而获取谈判资格。
第三,有了这些基本的谈判条件之后,那就要具备一些谈判技巧了。京平律师为大家分享一下谈判技巧,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抓住机会,巧妙谈判,获取合理补偿。
1、谈判前期---知己知彼
拆迁方想要在谈判过程中争取合理拆迁补偿的第一步就是要了解对方的底牌,做到知己知彼。自家房屋或者田地的相关权属证明一定要保存好,拆迁方下发的相关文件一定要拍照取证,例如,拆迁公告、补偿安置方案、评估报告、征求意见稿等等。
2、谈判中期---摆正心态
很多拆迁方在谈判过程中心态不能放的很正。要么就是坚决抵制,拖着各种理由不去谈判;要么就是狮子大开口,这些都不可取。什么时候谈判,和谁谈,在什么地方谈,这些都是有讲究的,别小看这些微不足道的小细节,细节决定成败,做好细节才能掌握更多的话语权,张弛有度,给双方都留下一定的空间,一般只要不涉及大的原则性问题,拆迁方也会适当让步。切记不要被一点点蝇头小利而捡起芝麻丢了西瓜。
3、谈判后期---补偿安置协议
前期的谈判都是口头内容,最终咱们要落实到书面文件上,也就是咱们老生常谈的话题:补偿安置协议。它是整个谈判过程的最终体现。所以在你达成共识,签署拆迁补偿安置协议的时候就要万分慎重了,所有的补偿都体现在一纸协议中,那签署协议的过程中要注意什么呢?首先,选择货币补偿的话具体的数额一定要写明确,选择产权置换的话关于安置房的位置、平方、朝向、证件等等一定要越细越好;其次,违约责任要约定明确;最后,自己手里一定要留一份协议,切不可完全交给拆迁方。
总之,以上就是基本的谈判要点。谈判是一场没有硝烟的战争,了解以上内容相信您一定有所收获,希望您在谈判的过程中可以有效发挥。如果您还是无法应对,建议第一时间咨询我们专业的拆迁律师,我们会为你们答疑解惑,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