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城乡规划法》对违章建筑的界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第5条规定,“物权的种类和内容,由法律规定。”因此,对物权种类和内容都属于法律保留的事项,在法律上对违章建筑的定义并没有做出明确的规定。
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四十条规定,在城镇规划区内进行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工程建筑的都应当向相关的部门申请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根据此项规定,实践中所指的违章建筑通常指指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建筑物,即指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各种规章制度而构建的建筑物。
二、征地拆迁中的违章建筑包括哪些
在征地拆迁中的违章建筑主要包括:
(1)未取得建设施工许可证而修建的建筑物,或者虽取得建筑施工许可证但未按许可证的规定建筑的建筑物;
(2)没有资格或未获得批准而搭建的住房;
(3)在农用地上建筑的工业建筑;
(4)未经批准或超过批准范围在宅基地或承包地上修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或构筑物;
(5)在政府已经确认了拆迁范围之后修建、扩建、改建的建筑物。以上都是现实生活中常见的违章建筑,在遇到拆迁的时候你需要沉着冷静判断自己的建筑物是否属于违章建筑,清楚自己的能在合法范围内争取的最大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