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31日,江苏南通一豪宅因被认定成违建,由房主自行拆除。该豪宅包括地上三层和地下一层,不仅外观华丽,门口还有一条“护城河”,内部装修更是富丽堂皇,配备了私人博物馆和游泳池,据传耗资1.3亿建成。
豪宅拆除时,房主因不舍多年心血毁于一旦,与家人抱头痛哭。
在同情豪宅主人的同时,有人提出两个问题:
1.这豪宅为什么被认定成违建?
2.这么大的违法建筑怎么建起来的?
作者将从法律角度出发对这两个问题作出解答。
该豪宅为什么会被认定为违建?
该豪宅被认定成违建主要有两个原因。
一是因为豪宅建设在农用地上。
由于我国严格保护基本农田,农用地上是不允许建设住宅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六条的规定,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对违反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擅自将农用地改为建设用地的,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和其他设施,恢复土地原状。
由于豪宅主人在建设房屋时,没有考虑到土地性质问题,这直接导致后来房屋被认定成了违建。
二是因为该豪宅建设位置紧挨着通吕运河。
根据水利部发布的《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规定》第三条,河道管理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必须按照河道管理权限,经河道主管机关审查同意后,方可开工建设。
通吕运河作为省控一级河道,在其周边建设建筑物由河道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河道主管机关根据流域统一规划实施管理,未经主管机关批准是不允许建设建筑的。
该豪宅在建设时,并未经过河道主管机关的批准,所以被认定成违建是合理合法的。
占地面积这么大的违建是如何建起来的呢?
这是大多数人看完这个新闻后的疑问。
这背后反映了我们国家农村的一个普遍现象,就是有些地方的村委不顾法律越级授权建造房屋。
根据媒体报道,豪宅主人与当地村干部是发小,又赶上政府招商引资,所以在发小的建议下,跟村里和村民们签了一个协议,将当地一个堆满垃圾的空地进行了改造建设,在村里建了一个博物馆,相关手续由发小负责搞定。合同签订好以后,他开始规划盖房子。但最后的结果却是,手续没搞定,房子也在当地检查违建的时候被拆了。
这里作者要提醒大家,为了避免房屋被认定成违建,我们在建房的时候不要仅仅以为和村委达成协议就万事大吉,村委不是建筑物是否合法的审批机关,我们一定要去县级以上的规划管理部门问清楚,拿到相关手续再进行建设。
如果您已经因为村里的“承诺”建了房子,而房子又被认定成违建,或者将要被认定成违建面临拆除,可以按照以下两个步骤寻求救济:
(1)先判断自己的房子是否为违建,还能不能补齐手续;
(2)如果房子被认定成违建已经无法逆转,我们可以根据当年和村集体签订的合同起诉他们,主张合同无效,让他们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