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征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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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许可证办理的流程简介

文章来源:京平拆迁律师
发布日期:2012-06-15
   一、拆迁申请的流程
    1、拆迁人向被拆迁房屋所在地区、县国土房管局提出拆迁申请,提交相应文件、资料,申请办理《房屋拆迁许可证》。
    2、拆迁人填报《城市房屋拆迁许可证申报审批表》。
    二、拆迁许可证审批的流程
    1、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30日内,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经审查符合条件的,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2、属于市人民政府确定的重大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3、跨区、县建设工程的,区、县国土房管局应当报经市国土房管局复审同意后,方可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
    4、国土房管局在审查房屋拆迁申请时,设计拆迁中央国家机关、军队所有房屋时,应当征求有关管理部门的意见。
    5、区、县国土房管局审查、核发房屋拆迁许可证后,报市国土房管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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