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违建拆迁律师胜诉案例:拆迁律师为何先生斩断不公处罚
在城市建设和发展进程中,拆迁问题频繁出现,其中的纠纷也日益复杂。何先生的遭遇,便是众多拆迁纠纷中的一个典型案例,从中我们能清晰地看到拆迁律师所发挥的关键作用。
何先生在某村持有合法的宅基地使用证,并于 2004 年在宅基地上修建了两层房屋,对房屋拥有合法权益。然而在 2019 年,新疆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却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何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擅自在宅基地上加盖第二层、第三层房屋,违反相关规定,要求其限期自行无偿拆除。但实际上,何先生宅基地上房屋的一层和二层早在 2004 年就已建成,仅有第三层是 2019 年加建,自然资源局认定事实存在偏差。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赵现昭律师、刘春兴律师和赵燕律师接受委托后,深入分析案件。他们敏锐地察觉到案涉房屋及土地已被纳入征收范围,自然资源局有以拆除违章建筑之名行替代拆迁之实的嫌疑。于是,律师指导何先生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撤销该《行政处罚决定书》。
庭审中,面对被告辩称行政处罚行为认定事实清楚、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律师有理有据地进行反驳。指出相关法律在 2008 年才开始实施,不具溯及既往效力,且限期拆除决定不属于行政处罚种类,自然资源局将行政强制行为按行政处罚方式作出,违反法定程序,整个行政行为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均错误且程序违法,依法应予以撤销。
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告新疆库尔勒市自然资源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从这个案例可以看出,拆迁律师在案件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精准地找出案件中的关键问题,如法律的适用、行政行为的程序合法性等;在办案过程中,制定合理的诉讼策略,指导当事人正确维权;在庭审上,有力地反驳对方观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帮助当事人在拆迁纠纷中争取到应有的公正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