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门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商铺因拆迁补偿未达成维权胜诉案件
在城市建设与发展进程中,拆迁事宜频繁发生,而拆迁过程中产生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在此类纠纷里,拆迁律师往往扮演着关键角色,他们的专业服务对于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至关重要。接下来,我们将通过李女士和徐先生的拆迁案例,深入剖析拆迁律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的重要性。
一、案例前因
李女士与徐先生是夫妻,在安徽某市拥有一套房屋,该房屋不仅是他们的住所,还依法取得营业执照用于合法经营。当面临房屋征收时,因征收补偿问题未能得到合理解决,他们的权益受到了严重威胁。雪上加霜的是,某街道办于2018年12月7日在其门前垒墙,阻碍通行,这一行为严重妨碍了他们的正常生活与经营。在这样的困境下,李女士和徐先生深知,必须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于是他们经过多方考察,最终选择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魏巍律师、王维雪律师和吕秋香律师。
二、律师办案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团在接手案件后,迅速展开行动,深入研究案情并即刻制定了应对方案。首先,律师指导李女士和徐先生以邮寄的方式向某市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请求确认街道办在其门前垒墙封门的行为违法,并责令其立即拆除,恢复正常通行和经营。然而,李女士和徐先生于2018年12月26日收到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面对这一结果,律师与当事人均不服,随后向阜阳市中级法院提起诉讼,请求依法撤销某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并判令其依法受理李女士和徐先生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
在庭审过程中,被告某市政府辩称某街道办建立围墙并非具体行政行为,不属于行政复议法规定的受案范围,还称李女士和徐先生关于设置围墙是为了逼迁的说法与事实不符。针对这些荒谬言论,京平拆迁律师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六条规定进行有力反驳。律师指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将具体行政行为修改为行政行为,从而将事实行为等纳入受案范围。本案中,徐先生和李女士认为垒墙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申请行政复议,属于行政复议的受理范围,某市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明显不当,属于适用法律错误。
三、法庭判决结果
经过律师的不懈努力,法院最终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法院作出如下判决:一是撤销被告某市人民政府作出的行政复议不予受理决定书;二是责令某市人民政府于判决生效后的法定期限内对李女士和徐先生提出的行政复议申请重新作出复议决定。这一判决结果充分体现了律师在案件中的专业价值与关键作用。
从李女士和徐先生的案例可以清晰看出,拆迁律师在整个维权过程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够精准分析案件,制定合理的维权策略;在庭审中,能够有力反驳对方的不当观点,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判决结果。在复杂的拆迁纠纷中,拆迁律师就是当事人合法权益的有力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