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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地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征地程序违法申请征地批复撤销案件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20

征地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征地程序违法申请征地批复撤销案件
 
在城市化进程不断加速的当下,拆迁相关的法律纠纷日益增多。拆迁官司往往涉及复杂的法律程序与多方利益博弈,在这类行政诉讼案件中,律师的专业介入至关重要。下面,我们通过山东省王某某与山东省人民政府撤销鲁政土子【2005】540 号批复复议一案,来深入剖析拆迁律师的重要性。​
 
一、案例前因​
 
申请人王某某身为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某村村民,在该村拥有合法宅基地。2023 年,因项目建设需求,王某某的宅基地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通过政府信息公开,王某某了解到山东省人民政府于 2005 年 6 月 30 日作出鲁政土字 [2005] 540 号批复,同意征收青岛市崂山区中韩街道办事处集体建设用地 62.2744 公顷,其中涉及王某某所在社区建设用地 18.9104 公顷。王某某依据《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认为该批复严重违法,且作出后满两年未实施已失效,应当依法予以撤销。面对如此复杂的情况,王某某急需专业法律人士为其维权,拆迁律师的介入成为关键。​
 
二、律师办案经过​
 
李丽娜律师、马中美律师介入此案后,深入研究案件,从多个关键法律点入手提起撤销涉用地批复之诉。​
 
征地报批程序违法:律师指出,依据相关法律规定,征地材料报批前应当依法予以入户调查。然而在此案中,未能依法对征收土地进行预公告,未将拟征地情况向王某某及被征地农民公告,严重侵害了王某某的知情权。​
 
土地现状调查缺失:律师发现,相关部门未对土地现状进行调查,也未将预征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交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户确认,这使得王某某的确认权受到侵害。​
 
听证程序未履行:律师强调,未组织征地前的听证,未告知王某某及村民申请听证的权利,同样违反法定程序。​
 
批复时效问题:律师提出,该批复作出后到 2022 年才实施,已超出规定时间自动失效。​
三、法庭判决结果​
 
经山东省人民政府审理,最终作出鲁政复决字【2023】715 号行政复议决定书,决定确认山东省人民政府作出的鲁政土子【2005】540 号批复违法,王某某的合法权益得到保障。这一结果充分彰显了拆迁律师在案件中的重要作用。律师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精准找出案件中的违法点,通过法律途径成功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确保了法律的公正实施与当事人利益的平衡。在拆迁官司这类复杂的行政诉讼中,律师的专业素养和积极作为,是当事人争取合法权益的有力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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