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城市建设的进程中,房屋征收拆迁是常见之事,但这一过程中,被拆迁人的权益保障往往面临诸多挑战。曾女士的经历便是一个典型案例,从中我们能深刻认识到拆迁律师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时发挥的关键作用。
一、案例前因
曾女士早在 2004 年便通过拍卖购买,合法取得了位于江西省赣州市某区房屋的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并一直用于合法经营。2019 年,这片土地及房屋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双方在拆迁补偿安置问题上始终无法达成一致。在此情况下,征收方单方面对曾女士作出了《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更为严重的是,15 日后,在未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前提下,江西省赣州市某区人民政府直接拆除了曾女士的涉案房屋。曾女士在自身权益遭受严重侵害的紧急关头,选择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朱艳姝律师、李丽娜律师为其维权。
二、律师办案经过
京平拆迁律师介入案件后,迅速展开深入且细致的分析。他们敏锐地察觉到征收方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存在多处程序违法问题。在评估机构选择程序上,存在违规操作;在安置程序方面,剥夺了拆迁户选择产权调换的权利,给予的停产停业损失补偿远远低于合理水平,并且未支付临时安置费或提供周转用房,甚至实施了错误的异地安置举措。
基于这些发现,京平拆迁律师协助曾女士果断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明确请求依法撤销江西省赣州市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在庭审过程中,面对被告声称《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程序合法,且依法选定评估机构、确定补偿金额等辩解,京平拆迁律师据理力争。律师指出,被告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虽在形式上给予了货币补偿与产权调换的选择权,但实际上,既没有明确产权调换房屋面积、单价等关键具体内容,也缺失了临时安置费或者周转用房等保障拆迁户基本权益的法定必备要素。尤为关键的是,曾女士向街道办提交了明确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书面《申请书》后,被告仍直接将征收补偿款打给曾女士,这一行为在实质上完全剥夺了曾女士选择产权调换的合法权利。
三、法庭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全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判决撤销被告对曾女士作出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决定书》。这一胜诉结果充分彰显了专业拆迁律师的价值。他们凭借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精准找出征收方的违法点,通过合法的诉讼途径,有力地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在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过程中,拆迁户拥有选择货币补偿或产权调换的权利,征收方必须严格依法保障这一权利,且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无论内容还是程序都务必合法合规。曾女士的案例警示广大拆迁户,当收到《征收补偿决定书》时,切不可掉以轻心,应及时咨询专业拆迁律师,借助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