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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江西棚户改造征收未看到合法文件维权案件

文章来源: 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5-03-07

门市拆迁律师胜诉案例:江西棚户改造征收未看到合法文件维权案件
 
在城市建设不断推进的进程中,拆迁活动日益频繁,由此引发的纠纷也屡见不鲜。在这些复杂的拆迁纠纷背后,拆迁律师往往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其专业能力和不懈努力对维护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意义重大。接下来,让我们通过一起具体的拆迁案例,深入剖析拆迁律师在整个拆迁维权过程中的重要性。
 
一、案例前因
 
张先生在江西省宜春市某区拥有一处合法商铺,该商铺一直用于出租经营,是张先生重要的经济来源。2018年,某区人民政府发布了棚户区改造决定,对张先生所在地块的房屋进行征收。然而,在整个征收过程中,张先生始终未能看到相关的合法文件,征收补偿标准也极为不合理。在这种情况下,张先生与征收方就征收补偿事宜一直未能达成协议。2019年11月4日,张先生突然收到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张先生认为,在自己既未见到任何合法文件,又对补偿标准存在异议的情况下,征收方直接下达决定书,严重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面对这一困境,张先生在迷茫与焦虑中,决定寻求专业拆迁律师的帮助。
 
二、律师办案经过
 
张先生委托了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蔡晓仪律师和伍柳律师为其维权。律师团队接受委托后,迅速展开行动。首先,他们通过深入细致的调查核实,全面梳理案件事实,发现被告某区人民政府在此次征收过程中,无论是实体方面还是程序方面都存在诸多违法之处。例如,该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未向张先生征求意见,这严重违背了征收过程中应保障被征收人参与权的基本原则。同时,产权调换房屋缺乏基本情况说明,使得张先生对这一重要补偿方式的具体内容一无所知。
 
在庭审过程中,某区人民政府辩称,因张先生未在法定期限内签约,才依据法律规定作出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坚称补偿价格合理。但律师团队依据扎实的法律知识和丰富的办案经验,有力地指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进行征收,必须先依据评估程序进行评估。只有在双方在确定的签约期限达不成征收补偿协议时,才应由房屋征收部门报请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照征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作出补偿决定书。而在本案中,某区人民政府在对张先生的房屋作出补偿决定之前,并未委托鉴定机构对其进行评估,且征收补偿方式仅提供货币补偿,未提供产权调换方案,完全不符合法定程序。律师团队凭借严谨的逻辑和准确的法律依据,在法庭上据理力争,为张先生争取合法权益。
 
三、法庭判决结果
 
最终,法院经过审理,充分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在程序和实体上均存在违法情形,严重损害了张先生的合法权益。因此,法院依法判决撤销被告某区人民政府作出的《征收补偿决定书》。这一判决结果不仅为张先生赢得了公正,也彰显了拆迁律师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推动法治拆迁进程中的关键作用。
 
从这起案例可以清晰地看出,拆迁律师在拆迁纠纷中能够凭借专业知识,敏锐地发现征收方存在的违法问题,并通过合法、有效的途径在法庭上予以揭示和纠正。他们为被拆迁人提供了坚实的法律支持,帮助被拆迁人在复杂的拆迁程序中找准方向,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在拆迁活动中,拆迁律师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他们是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有力守护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