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棚户改造拆迁律师胜诉案例:从河南信阳拆迁案例看拆迁律师的重要性
在河南信阳的老城区改造进程中,霍先生的遭遇凸显了拆迁过程中可能出现的诸多复杂问题,也深刻体现出拆迁律师在维护被拆迁人合法权益方面的不可或缺性。
一、案例前因
霍先生在信阳市某区合法拥有一处房屋,因老城区城市建设更新被纳入征收范围。然而,征收过程极不规范。征收拆迁项目指挥部仅发布了《致 XX 安置区居民的一封信》,霍先生始终未见任何正式征收决定公文及补偿方案书面文件。此后,拆迁方便急切地强制霍先生及周围群众搬迁撤离。在缺乏正式征收文件的情况下,霍先生拒绝搬离。主管部门竟采取非法断水、断电、断路手段,严重影响霍先生的生活与出行,致使房屋无法正常居住。
2022 年初,霍先生收到住建局做出的《危险房屋告知书》,才知晓住建局未经其同意擅自对房屋进行危房鉴定并做出危房拆除决定书,街道办据此要求霍先生在三天内搬离并腾空房屋。就在霍先生犹豫对危房认定提出异议时,15 天后,其房屋在未被告知的情况下被不明人员强制拆除,而后得知行政机关是以涉案房屋为危房为由实施强拆。
二、律师办案经过
霍先生委托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的黄群雁律师代理此案。黄律师迅速启动调查程序,按时间顺序梳理相关事件,并进一步收集证据。经深入分析,律师发现住建局对霍先生房屋做出的危房认定以及强制拆除行为存在严重程序违法。在黄律师指导下,霍先生对住建局提起行政诉讼,请求法院确认强制违法拆除房屋及设施行为违法。在法庭辩论阶段,面对住建局辩称未参与房屋拆除工作以及危房鉴定机构鉴定符合法定要求等说法,律师凭借扎实的证据和专业的法律知识据理力争。
三、最终法庭判决结果
法院经调查认为,住建局已向霍先生送达危房拆除决定书,且有证据证明强拆行为发生,住建局无法提供相反证据,应推定其为强拆主体。强拆行为发生时,霍先生仍处于可对《危房强制拆除决定书》提出异议申请复议或诉讼的期限内,此时强拆严重损害了霍先生合法权益,且住建局未履行实施强拆前的告知义务。最终,法院支持了京平拆迁律师和霍先生的诉请,判决确认强拆行为违法。这一结果有力地证明了专业拆迁律师在这类复杂拆迁案件中的关键作用,从梳理案件线索、寻找违法点到在法庭上据理力争,律师为被拆迁人争取到了公正的裁决,维护了其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