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厂房拆迁律师胜诉案例:企业申请信息公开及行政复议胜诉案件
在拆迁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是保障被拆迁人合法权益的重要环节。而拆迁官司多为行政诉讼案件,律师在其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以下通过某公司的拆迁案例,深入剖析拆迁律师的重要性。
一、案例前因:信息公开申请受阻,公司权益受损
2020年7月1日,某公司因关注某镇区域旧城改造项目,向某区政府邮寄了信息公开申请,内容涵盖该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企业厂房征收分户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以及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等关键信息。然而,次日某区政府拒收该申请。之后,某公司向某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在市政府的责令下,某区政府作出答复,却建议某公司向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查询。
某公司依指引申请后,某区房屋征收服务中心又答复建议向某区旧城改造项目指挥部提出申请。几经周折,某公司仍未获取所需信息,再次向某市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得到的却是维持某区政府的决定。某公司对复议维持决定不服,无奈诉至法院。在这一过程中,某公司陷入信息公开申请的困境,自身合法权益受到严重影响,而专业律师的介入在此时显得尤为必要。
二、律师的办案经过:专业指导,维护权益
假设某公司在多次申请无果后,聘请了专业的拆迁律师。律师介入后,首先对案件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分析。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律师明确指出某公司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的范畴。
在梳理案件过程中,律师发现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在信息公开的处理上存在明显问题。某区政府拒收申请,之后又相互推诿,未能履行应尽的信息公开义务。律师协助某公司整理相关证据,包括申请记录、各部门的答复文件等,以充分证明某公司的申请行为合理合法,以及相关部门的不作为或不当作为。
在行政复议阶段,律师向某市人民政府提出了有力的法律意见,指出某区政府的行为违反了政府信息公开的相关规定,要求市政府依法责令某区政府正确履行信息公开职责。然而,市政府作出了维持某区政府的决定,律师并未气馁,果断决定代理某公司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在诉讼过程中,律师依据法律法规和事实证据,在法庭上进行了精彩的辩论。针对案件的争议焦点,即信息是否应公开以及信息公开主体是谁,律师引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十九条、第二十一条,以及《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五条、第二十九条第一款等相关规定,有力地论证了某公司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且某区政府作为相关信息的管理和协调主体,有责任公开这些信息。
三、最终的法庭判决结果:律师助力,赢得公正判决
经过法庭的审理,法院采纳了律师的观点。法院认为,某公司申请公开的信息属于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某区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推诿行为导致某公司未能获取信息,加重了当事人的诉累。为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法院判决撤销某区政府的《政府信息公开答复书》和《某市政府复议维持决定书》,责令某区政府在协调其相关职能部门的基础上,根据某公司的申请,公开某区某镇域旧城改造项目范围内的房屋、企业厂房征收分户评估结果、分户补偿情况,以及房屋拆迁及其补偿、补助费用的发放、使用情况。
从这一案例可以清晰地看出,在拆迁案件中,尤其是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诉讼案件中,拆迁律师凭借其专业的法律知识、丰富的办案经验和严谨的逻辑思维,能够准确把握案件的关键要点,为当事人提供有效的法律支持和帮助。律师在案件的各个阶段,从分析案件、收集证据到参与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都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有力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推动了案件朝着公正的方向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