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房屋拆迁律师胜诉案例:城中村改造补偿不合理维权胜诉案件
在征地拆迁领域,诸多复杂情况与法律问题交织,常常让被拆迁人陷入困境。而王先生的维权经历,宛如一盏明灯,照亮了被侵权者的前行之路。历经艰难的维权历程,王先生在专业拆迁律师的协助下,成功扭转局面。最终,东港区人民法院作出判决,明确限镇政府于判决生效之日起六十日内对王先生的《村务公开监督申请书》依法作出处理。
一、案例前因
2015 年年末,吉林省白山市某区政府作出国有土地房屋征收决定,并公告了征收补偿决定和征收补偿方案。王先生夫妻二人位于白山市的两处房屋正处于该征收范围内。然而,因区政府给出的补偿不合理,王先生夫妇始终未与区政府达成补偿协议。2018 年,区政府单方面对二人就拆迁房屋安置补偿作出补偿决定。
王先生夫妇对此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案件审理期间,区政府自行撤销了补偿决定。但一年后,区政府重新对涉案房屋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而这份新的补偿决定依旧与王先生夫妇的期望相差甚远。为争取公平合理的补偿,王先生夫妇决心继续维权,经过慎重挑选,他们选择了在征地拆迁行政诉讼领域经验丰富的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由吴国强律师代理此案。
二、律师办案经过
接受委托后,京平拆迁律师吴国强首先对案件情况展开详细梳理。在其指导下,王先生夫妇收集了征收文件、涉案房屋权属证明文件、房屋评估报告等大量关键材料,随后以此为依据,对区政府提起撤销征收补偿决定的行政诉讼。但一审法院在审理时,未全面审查征收程序与补偿决定的合法性,仅因王先生夫妇在房屋评估报告后虽提起复核,却未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鉴定这一瑕疵,就判决驳回其请求。
面对一审失利,京平律师并未气馁。在二审中,吴国强律师精准指出区政府在作出征收补偿决定过程中的诸多违法之处。例如,涉案房屋价值评估时间为 2015 年,而政府四年后才依据该评估作出《补偿决定书》,市场波动导致的房屋产值损失不应由当事人承担;区政府擅自限制当事人的补偿安置方式选择,违背了法律赋予被征收人的自主选择权;此外,对于房屋登记的空地、院落等实际情况,政府未进行充分调查。
三、法庭判决结果
二审法院经审理,充分认可京平律师的主张。法院不仅认同评估时间点不合理、补偿决定限制期限不合法等观点,还指出涉案房屋补偿范围事实不清的问题。最终,二审法院判决撤销一审原判,同时撤销被诉补偿决定。这一判决结果,不仅是对王先生夫妇合法权益的有力维护,更是对京平律师专业能力的高度肯定。
从王先生夫妇的拆迁维权案例中可以清晰看到,拆迁律师在复杂的拆迁官司中扮演着不可或缺的角色。他们凭借专业知识和丰富经验,帮助当事人梳理案件、收集证据、精准把握案件关键法律问题,在法庭上据理力争,最终为当事人争取到公正的判决结果,切实维护了被拆迁人的合法权益。拆迁官司涉及诸多复杂法律程序和专业知识,专业拆迁律师的介入,是保障被拆迁人在拆迁过程中获得公平对待、实现合法权益的关键因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