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来说说拆迁补偿安置房屋买卖合法性的问题。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拆迁补偿安置住房通常分为两大类:
一是居住者为重大市政工程搬迁而建造的配套商品房或中低价商品房。按照有关方面的规定,被安置人取得此种配套商品房的,房屋产权属于个人,但5年内不能上市交易,所以买卖合同必须在5年后取得所有权后签订,才能受法律保护,才是合法、有效的。
二是因房地产开发等因素造成拆迁,拆迁公司通过其他途径安置或代安置人购买的中低价位商品房(与市场价格相比)。这种商品房与一般商品住宅相比,属于私有财产,不受转让期限的限制,可以自由上市交易,买卖合同是合法有效的。
其次,我们来看看拆迁补偿安置房买卖都有哪些相关政策?
1、拆迁补偿安置房相关规定,拆迁补偿安置房不得在五年之内上市交易。五年期是指买房子的家庭取得契税等契税凭证或证书的时间。
2、拆迁补偿安置房购买5年后,可由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核实。国家规定,房屋购买5年后,需要缴纳土地出让金,才能将安置房转卖给他人。这是一笔合法的交易。如果不住五年,上市交易是违法的。
3、拆迁补偿安置房未满5年,与卖方订立的买卖合同无效,不受法律保护。由于整合或赠与需要变更房屋产权的,受让人在5年内购买安置房,受让人应当符合购买安置房的条件,经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批准,办理房屋过户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