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在农用耕地上搭建养殖场?
根据用途,我国土地分为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其中,农用地是指直接用于农业生产的土地,包括耕地、林地、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养殖水面等。使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用途使用土地。
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由集体经济组织的成员承包经营,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渔业生产。集体所有的土地也可分为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土地,因此当考虑能否在耕地上搭建养殖场时,需要根据耕地是否被划入基本农田保护区,即是否为基本农田,分情况进行分析。
1.基本农田
基本农田是按照一定时期人口和社会经济发展对农产品的需求,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不得占用的耕地。国家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定基本农田保护区,对基本农田实行特殊保护。
《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第十七条规定: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在基本农田保护区内建窑、建房、建坟、挖砂、采石、采矿、取土、堆放固体废弃物或者进行其他破坏基本农田的活动。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占用基本农田发展林果业和挖塘养鱼。
国家对于基本农田进行严格保护,并且基本农田也受到严格的限制,一经划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占用或者是擅自改变用途。法律明确规定不可在基本农田上进行建房、取土等行为,由于建养殖场破坏会基本农田的种植条件,所以不被允许。
2.非基本农田
根据《物权法》第一百二十五条之规定:土地承包经营权人依法对其承包经营的耕地、林地、草地等享有占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有权从事种植业、林业、畜牧业等农业生产。
建养殖场是发展畜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经营活动,从以上法律规定可看出,如果占用的耕地属于非基本农田,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是可以用于建养殖场。此外还需注意建养殖场需要处于适养区,办理备案及环评手续并且进行防疫工作。